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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0-03-30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本报告是根据《条例》要求,进行编制的2019年度大冶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9年度,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时代发展和政务公开的需求,更是宣传和展示本单位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强化,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二是规范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加强了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操作的操作流程,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序化。  

三是内容透明。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操作程序等。做到主动公开、程序规范、及时发布。

1、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度,大冶市民政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2、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大冶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9

0

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61

0

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3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0738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2019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但是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仍存在距离,主要表现在:公开时效性欠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个别栏目达不到最新考核标准。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三是政策解读等栏目要按照最新考核要求,要由单一的文字解读转变为“文字+读图”形式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大冶市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办理回复了《关于建设大冶市精神病福利院的建议》、《关于理顺社区职能、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关于完善狮子山公墓配套设施的建议》、《关于理清社区职能的建议》、《关于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社区工作者基本保障的建议》、《关于加快提升我市公益类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提案》、《关于健全养老服务模式的提案》、《关于在还地桥镇增设一个社区的提案》、《关于解决我市宗教界教职人员殡葬民生问题的提案》、《关于规范使用墈头街“墈”字的提案》、《关于大力发展非公募性民间慈善事业的提案》等。

大冶市民政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