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22号)和《关于大冶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二次调整的批复》(冶农办文〔2024〕18号)等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刘仁八镇政府在刘仁八镇八角亭村实施龙凤山片区生态大棚建设项目。目前刘仁八镇政府已完成11亩温室观光采摘园建设。根据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第三方审计情况和验收情况,拟按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余下183.4万元按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拨付使用。为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益,以及资金分配、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资金使用安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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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