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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大冶市红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资格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6-07-15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同意大冶市红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的申请,现将该培训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大冶市红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江萍,办学类型: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养老护理员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地址: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金湖大道31-10号。

公示期限: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取消的“大冶市红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资格有异议,请向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股反映(电话:0714-8729935,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