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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三)

发表日期:2025-05-08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5〕第009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大冶合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合园东南府”项目未经规划审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执法文号

城罚决字〔2025〕第009

违法单位名称

大冶合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负责)人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20239月至202412月在大冶市熊家洲片区沿湖路南侧、兴高路北侧处开发合园东南府项目实施了未经规划审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于2025319日予以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是对1#2#3#6#8#12#楼未经规划审批建设地下一层的行为没收地下一层实物(面积1427.8㎡),并处地下一层建筑面积造价5%的行政处罚,计人民币45832.3元;二是对3#5#6#8#12#13#19#22#25#27#30#33#楼地上建筑超建部分(面积:811.77㎡)没收超建部分实物(以工程造价折算没收实物),计人民币257728元;两处处罚共计人民币303560.3元(大写:叁拾万叁仟伍佰陆拾圆叁角)。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6

行政机关名称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