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5〕第009号)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大冶合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合园东南府”项目未经规划审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执法文号 | (冶)城罚决字〔2025〕第009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大冶合源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大冶市熊家洲片区沿湖路南侧、兴高路北侧处开发合园东南府项目实施了未经规划审批,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于2025年3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是对1#、2#、3#、6#、8#、12#楼未经规划审批建设地下一层的行为没收地下一层实物(面积1427.8㎡),并处地下一层建筑面积造价5%的行政处罚,计人民币45832.3元;二是对3#、5#、6#、8#、12#、13#、19#、22#、25#、27#、30#、33#楼地上建筑超建部分(面积:811.77㎡)没收超建部分实物(以工程造价折算没收实物),计人民币257728元;两处处罚共计人民币303560.3元(大写:叁拾万叁仟伍佰陆拾圆叁角)。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16日 |
行政机关名称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