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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冶城罚决字〔2024〕第016号)

发表日期:2025-01-27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4〕第016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碧桂园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擅自出租物业用房)案

行政执法文号

城罚决字〔2024〕第016

违法单位名称

碧桂园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法定代表(负责)人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3月12日在湖北省大冶市碧桂园·城市花园三期(桃源)17栋一层、四期(翘楚堂)2栋实施了擅自利用物业用房对外进行出租经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整改;2、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对该单位作出口头警告,并处11000元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

行政机关名称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