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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联合抽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5-26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开展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联合抽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为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我市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 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开展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按全市大冶燃气经营企业的2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他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三、检查安排  

本次监督抽查由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由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从系统抽取抽查对象,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组建联合检查组,在规定时间统一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对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二)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燃气经营企业特种设备等方面、工商营业登记的检查。

(三)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燃气企业燃气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起抽查任务计划。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次检查任务审核通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

(二)确定检查对象。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2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他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三)抽取检查执法人员。各联合检查部门收到派发的市场主体分组名单后5日内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已上传的部门执法人员随机匹配,自动生成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明细表,派发到每个执法检查人员名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范质量安全风险。要狠抓落实,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