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2年度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查违控违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17〕4号)和2020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查违控违职责分工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查违控违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0〕11号)等文件精神,为压实查违控违工作责任,有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全面规范全市规划建设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市中心城区单位:高新区(东风街办、罗家桥街办)、东岳街道办、金湖街道办、大箕铺镇;其他单位:全市10个乡镇(场)。
二、考核方式
对高新区、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实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方式进行;由市查违办负责牵头,会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实施,考核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
考核采取看、查、访、评的方式进行。看,即看汇报材料、管理台账、执法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实地查看拆违现场;查,即对相关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访,即访问干部群众,到抽查点查访违建当事人;评,即根据看、查、访的情况综合评分。
三、计分方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半年度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考核分值在89分-80分的为达标单位,79分-70分的为合格单位;年度考核得分由全年两次考核成绩平均,年终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单位,89分-80分的为达标单位,79分-70分的为合格单位,6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得分统计分中心城区单位和其他乡镇(场)单位。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共性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10分)
2、完善建房管理工作(15分)
3、网格化责任包保工作(5分)
4、信息上报工作(15分)
5、巡查监管工作(10分)
6、查处拆除工作(15分)
7、信访维稳工作(15分)
8、宣传与教育工作(5分)
(二)个性内容
1、全市5万平方米拆违目标任务(10分)
中心城区单位半年度完成拆违量3000㎡,年度完成拆违量6000㎡,其他乡镇(场)单位半年度完成拆违量1300㎡,年度完成拆违量2600㎡。半年、年终两次考核拆违目标任务量均未完成过半的此项不得分,完成量大于等于90%的得9分;完成量大于等于80%得8分;完成量大于等于70%得7分;完成量大于等于60%得6分;中心城区单位和其他乡镇(场)分别以日报和月报方式将拆违数据、现场拆除图片报市查违办备案。(详细见附件)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奖补方式。全市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与高新区、乡镇(场)、街办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202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查违控违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0〕11号)文件精神,按考核得分排名进行专项资金奖补,全年实行两次考核,年终一次性奖补。
责任追究。对中心城区单位、其他乡镇(场)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未按冶政办发〔2017〕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查违控违职责分工的通知》以及我市赋权乡镇、执法力量下沉等文件精神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出现违建或应拆除(包括存量违建)未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报请市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本细则由大冶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与旧考核细则有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2022年度大冶市高新区、乡镇(场)、街办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