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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6-05-22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文件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抢抓机遇,推动氢能产业从无到有、聚链成势,已形成“制、储、运、加、用、研”全链条产业体系和一体化发展格局‌。然而,由于国家氢能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还不完善。其中加氢站的建设运营管理作为氢能运用的重要一环,上级部门之间的政策和解读还存在差异,绿氢加氢站是作为危化品行业管理还是纳入燃气行业管理还存在争议,有关部门职责界定不清晰,规章制度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市作为氢能发展的先行先导区,要积极衔接上级政策并融入实践,在加氢站的建设运营管理上加强政策保障,通过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压实部门职责,强化全链条安全管控,助力我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鄂政办发〔2024〕45号);

4.《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2021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加氢站通用要求》(GB∕T43674-2024)、《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 34584-2017)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主要内容概括

《大冶市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共有七章二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规划与选址标准,第三章为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第四章为验收与投产管理,第五章为运营管理规范,第六章为安全保障与应急管理,第七章为附则,拟通过规划、选址、建设审批、验收、投产、运营、安全应急等全过程、全链条管理,促进加氢站行业规范化发展。本办法的起草制订,旨在填补我市加氢站管理空白,防范安全风险,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共三条(1-3)

本章明确了文件的制定目的、法规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管理原则,重点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其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氢站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加氢站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氢站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器具检定及相关许可办理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全市经营性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工作,参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管理模式对加氢站实施日常管理等。

(二)第二章“规划与选址标准”共2条(4-5)

本章规定了加氢站的规划设置和选址条件。重点包括站点布局应优先布局在物流园区、交通枢纽等氢能应用密集区域,选址应避开禁止建设区域,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合建站选址还应满足关于加油加气设施的选址规定等。

(三)第三章“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共4条(6-9)

本章对加氢站的建设审批工作分别明确了资规、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的职责,对所需办理的文书、证件和手续进行细化和明确,突出全方位安全监管。

(四)第四章“验收与投产管理”共3条(10-12)

本章明确施工完成后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自检,再由相关部门分别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防静电检验、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对验收合格后的投产细节方面进行了约定,确保安全投产。

(五)第五章“运营管理规范”共7条(13-19)

本章明确了加氢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专业资质和行为规范;明确了加氢站运营单位在设备维护、检修和日常运营方面的专业要求;明确加氢作业的技术标准和完善日常安全运行资料。

(六)第六章“安全保障与应急管理”共3条(20-22)

本章明确了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运行机制;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配备应急器材用品等工作要求;明确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规范。

(七)第七章“附则”共2条(23-24)

本章对文件有效期和适用性进行明确。明确了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对文件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进行明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6年1月30日,湖北远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2026年3月30日,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6年3月31日,大冶市司法局出具了司法审核意见。

五、文件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6年4月27日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本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六、公开咨询电话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系人:余林林

联系电话0714-876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