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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十三五”财政规划

发表日期:2022-11-11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大冶市“十三五”财政规划

大冶市财政局

一、财政收入规划目标

我市“十三五”规划财政总收入目标为100亿元,年均增长11.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为60亿元,年均增长10.8%。其中:

——2016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64亿元,比上年增长8.5%;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亿元,比上年增长8.8%。

——2017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7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2018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79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2019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

——2020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亿元,比上年增长13.2%。

确定以上规划目标的依据是:

1、消极因素:一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7%的经济增长率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中值甚至是高值,这将带动我市经济增速的下滑。二是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主要依赖劲牌公司及矿产资源二大产业,而劲牌公司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市场日趋饱和,增速可能进一步趋缓;矿产资源不仅日渐枯竭,更因美国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而导致美元升值的强烈预期,使得矿产品资源价格下跌可能将是一个中长期的趋势。这些消极因素,将严重制约我市财政收入二大支柱性产业的税收增长。

2、积极因素:一是我市拥有全国首批资源枯竭转型试点等一批试点机遇,近二年又先后获得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批复的一批重大项目,拥有了一系列“国字头”、“省字号”的政策叠加机遇。二是中央提出要保持7%的增速,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开发战略,提出要加1.5倍的系数,即10.5%的增速来加快发展。三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加大投融资改革,设立工业倍增计划奖励资金和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等有力措施,积极帮扶中小企业和镇域经济发展。这些积极因素,将使我市经济以略高于1.5倍的系数快于全国7%的经济增长目标。

二、财政改革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十三五”规划时期的财政改革目标是: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

1、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大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实现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对与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教育、科技、社保、卫生、文化、计生、农业等七大类重点支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提高财政统筹能力。不再采取挂钩方式,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

2、规范政府基金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合理编制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地方教育附加等基金收支计划,提高基金收支预算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3、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办法。“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政府公共预、决算逐步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涉及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资金和民生专项资金,公开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和结果效益;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要全面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着力支持生态产业发展

1、设立工业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的决策部署,统筹整合省市预算内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工业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按照“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整合的原则,制订整合专项资金方案。全面整合支农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农业土地整理资金、农发贴息资金等专项资金,推动“四化同步”建设。有效整合科技研究与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发展等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入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预算效率

1、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财政绩效理念,将市本级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制定细化和量化的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立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制度,着力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及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推进我市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

2、健全完善投资评审管理机制。坚持“先评审、后预算”的投资评审理念,制定完善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凡政府投入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投资评审,投资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研究税制改革应对措施,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试点

1、稳妥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认真做好邮政电信和铁路等行业税收信息移交和试点运行工作,积极清缴试点行业营业税,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营改增”扩面试点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措施。

2、积极研究税制改革应对措施。做好各税种改革调查研究和信息采集工作,牢牢把握税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收入基数,积极筹划税制改革预案。

(五)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

1、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开展政府资产负债专项清查,掌握资产分布和分类,合理计量政府存量资产价值,对举债建设所形成的对应资产进行甄别,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真实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

2、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构。制订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明确借、用、还各个环节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实行融资年度计划管理和债务分类管理。加大政府性融资研究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城市建设,做好财力与债务的匹配,改善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

三、完成规划目标的具体措施

围绕上述规划目标我市财政部门将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一)规范收入征管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有进 。一是健全财政收入征管协调机制,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的部署,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三是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统计、征收、稽查、控管一体化的税式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直达国库制度,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

(二)规范财政投入机制,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大力培植财源。认真研究中央、省的税费政策,完善本级财政扶持政策,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大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增资扩股,优先支持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发展,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二是规范财政行为。财政从市场主体发挥的领域退出,重点转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场监管和提高财政服务水平等方面,致力于营造统一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

(三)坚持公平公正,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足额安排教育、农业、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并轨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支持城乡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大冶”。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增加我市可用财力,缓解投入不足和财政支出压力。

(四)规范财政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一是深入学习新预算法。大力宣传学习新预算法,明确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二是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大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三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按照“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整合的原则,制订整合专项资金方案,加强对财政结余资金的管理。四是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制定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五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支出挂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预警机制,防范财政风险。七是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细化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内容,公开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财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