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大冶市财政局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3-09-01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局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冶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冶发[2019]4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大冶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冶办文[2019]34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二、改革主要内容

(一)职能调整优化。按照大冶市机构改革方案,财政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外加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投融资决策和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转至审计局。将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职责划转至农业农村局。

调整优化后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级与乡镇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2、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调整预算情况。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7、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算。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执行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和使用。

9、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负责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监管工作。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11、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13、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PPP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和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14、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农村财政财务、政府投资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全市财政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6、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调整。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大冶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构改革后,局原18个科室调整优化设置为12个股室。具体为:

1、办公室(政工股)(0714-8712908)

办公室(政工股)由原局办公室、政工科、信息科和法规税政科的宣传调研职能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合治理、舆情应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后勤、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制定和落实全市财政调研课题研究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进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党组议定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内部目标考核、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机关和直属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职工文化、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局机关退休干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2、预算股(0714-8731900)

预算股由原局预算科、部门预算编审科和原投债委办政府债务管理方面的职能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全市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上下级财政结算、转移支付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负责财税征收经费政策和经费管理,承担武警、消防、武装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

3、国库股(0714-8732078)

国库股由原局国库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国库管理与改革工作。

4、预算绩效管理股(0714-8715786)

预算绩效管理股由原局预算绩效管理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拟订预算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负责拟订全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年度计划,会同相关业务股室研究确定全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组织和指导实施全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预算绩效运行实施跟踪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预算绩效有关调研和培训工作。

5、经济建设股(0714-8725045)

经济建设股由原局经济建设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PPP相关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和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6、行政政法股(0714-8729913)

行政政法股由原局行政政法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行政、政法委、公安、司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政法以及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7、教科文股(0714-8712392)

教科文股由原局教科文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融媒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8、社会保障股(0714-8730582)

社会保障股由原局社会保障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的制订,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9、农业农村股(0714-8711488)

农业农村股由原局农业科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湖泊、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相关财政工作,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承担相关农业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10、企业金融股(0714-8712810)

企业金融股由原局企业科、商贸科和国际金融科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供销合作、检验检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国家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11、资产管理股(0714-8773205)

资产管理股由原国资局科室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

12、综合会计股(0714-8712786)

综合会计股由原局综合计划科、会计管理科、经济建设科部分职能、法规税政科的法规税政方面职能整合而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罚没(财物)收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彩票公益金有关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拟订权限内有关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运用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权限审批非税收入项目并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市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对外受理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对需要其它科室(单位)办理的事项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督办;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调整后各股室对口部门预算单位见附表)

(三)内设股室人员配置。12个股室内设领导职数13名,其中正职12名,副职1名(办公室),首先任命12个股室牵头人,主持股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任命1名副职,待局二级单位改革到位后再下文正式任命股长(主任),原18个科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同步转入职能调整优化后的股室,拆分科室人员调配,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再分配。

三、工作安排

(一)摸清情况阶段。一是要摸清现有18个科室的人员情况,特别是有关人员的任职情况,为下步调整任用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二是要清理理顺现有科室的工作职能、职责和服务对象,确保科室优化整合后工作职能不失,工作职责明确,服务对象不漏。三是要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疏通干部职工的思想,化解矛盾,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平稳交接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一是要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讨论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和内容,集思广益,切实做到把问题和困难考虑周全,把调整和优化统筹兼顾。二是要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推进会),广泛宣传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公开我局机构改革方案,让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和内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提前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三是班子成员和现各科室负责人要与分管科室的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引导党员干部在改革过程中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

(三)改革基本完成阶段。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要及时跟踪、加快推进新股室的职能调整优化、人员到位,确保股室调整平稳、有序。二是各科室负责人要担负起所在科室的直接责任,要引导科室职工正确对待岗位职务调整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履好职、尽好责。三是相关科室要担负起工作协调职责。要及时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做好上传下达和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文件起草、下达、牌匾加挂、印章启用、档案移交等业务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失。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尹剑钧为组长的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彭晓燕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局机构改革推进的各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财政局机构改革如期完成。

(二)严明纪律。全体财政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机构改革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从组织安排,履好职、尽好责,顾大局、守规矩,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三)加强督导。局班子成员要及时跟进,加强督导,特别是要对分管单位的改革推进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掌握分管单位人员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政工科要加强对全局机构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纪律遵守不严,改革推进不力,散播有碍改革的负面言论,不服从组织安排等行为及时上报查处,确保全局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四)做好交接。一是做好资料整理移交。局现有各科室要迅速行动起来,对历年来形成的各种资料表格文件等进行整理归类,清点清楚后列出清单移交到新股室。二是做好工作顺利交接。要做好账目移交、档案移交、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移交账目清楚明白,移交档案完整无缺,人员交接平稳有序。三是做好工作平稳过渡。在改革过程中,各科室业务工作继续按照原规定程序办理。新股室人员到位后,要迅速启用新印章,制定新的工作流程,各司其职,确保财政工作畅通高效运行。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新冶大道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