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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3-08-31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黄建刚委员、陈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强平台公司人才稳定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改革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保障。感谢两位委员对我市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你们在提案中指出我市平台公司人才管理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薪酬水平低且结构不合理,二是福利缺乏吸引力,三是人才引进及使用方式单一,四是无人才回流渠道。这些问题的确在我市平台公司人才管理中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且影响我市平台公司做大做强。对此,你们从优化薪酬体系、落实人才政策、提供人才宿舍和打通人才进入渠道等4方面提出了政协提案,为增强平台公司人才稳定性提供了解决思路。

市属国企人才稳定工作事关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好国企人才建设和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国企人才工作,多次在调研、会议和批示中要求做好国企人才工作,本提案也被列为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金永同志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由市财政局主办,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会办。

收到本提案的交办通知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研究并成立了局长挂帅,分管局长和责任股室组成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3月1日印发《市财政局2023年市委常委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委督查室备案。经与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多番沟通,并齐赴光谷东国投集团实地调研,与委员座谈协商,形成本提案办理情况答复。

一、关于优化薪酬体系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对我市国企薪酬改革作出安排和部署。市政府于2022年2月8日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冶政函【2022】4号),市财政局(国资局)随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大冶市财政局(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冶财【2022】12号),对我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由此建立了配套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国资部门以管资本为主调控市出资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根据市出资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实施工资总额分类管理,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市财政局(国资局)正依据相关文件抓紧制发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制度文件。

省人社厅和财政厅2023年4月23日印发了《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59号),对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其中明确提出“企业应结合实际不断优化调整津贴补贴设置,除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必须设置的项目外,减少一般性津贴补贴设置,鼓励在技术技能和一线艰苦岗位设置科技专项津贴、技能津贴、高温津贴等津贴补贴”等政策。市属各国有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发展和人才引进需要,参照大冶物价水平、同类项目市场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并结合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企业承受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统一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并报市财政局(国资局)备案。

光谷东国投集团为解决公司运行机制不灵活、薪酬不统一、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流失快等问题,委托专业机构拟制集团化改革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党委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审核后,于2022年12月以《关于实施<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化改革方案(试行)>的函》(冶国投函【2022】10号)》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局)备案。其子方案《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薪酬体系总体设计方案(试行)》对集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作了安排,建立了正式员工“岗位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与福利+年终奖+超额利润分配”的薪酬结构设计,同时针对优秀人才预留了“一事一议”确定薪酬水平的特别方式,很好解决了当前国有企业人才薪酬与其岗位相对价值及个人能力相匹配的问题。近期,新铜都城发集团和高新投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都在开展综合改革,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薪酬结构体系,相信会在总体安排中妥善处理好人才薪酬问题。

二、关于落实人才政策和提供人才宿舍的建议

2021年8月27日,市委人才办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冶人才办【2021】9号),针对引进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招硕引博”)到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医院等工作的,明确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并定期及时发放相关奖补。

2022年4月15日,我市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冶办发【2022】6号),就企业发挥用人主题作用,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其中特别对高层次领军人才、高等级专业技术人才、高学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实用性人才明确了生活补贴、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含入住人才公寓)、购房补贴、个税奖励、人才发展奖励以及户籍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若干支持政策。

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全面摸排企业干部职工基本情况、认真梳理人才队伍状况,咨询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等业务部门,建立规范的干部职工档案(特别是做好人才档案管理),按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享受人才政策。

三、关于打通人才进入渠道的建议

各市属国有企业不能局限于外流人才,应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和当前需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引进青年专业人才;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引进有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通过内部优秀职工提拔,按岗位需求培养的方式,培育更具职业忠诚度和文化认同的人才。

后期,我局将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让企业发挥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完善人才管理机制,突出选贤任能、岗位历练、平台牵引、考核评价,尊重人才、包容人才、用好人才、成就人才。要让人才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勇挑重担、展示才华、贡献力量,既有经济上的获得感,又有精神上的崇高感。让人才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成就自我,让企业在知人善任中高质量发展,画好人才与企业同欲同行的最大同心圆。

                                              大冶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