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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发表日期:2022-11-09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解读

一、 对象范围:

以家庭承包户,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为补贴对象;对实际种植稻谷、小麦的生产者给予补贴。

二、 发放标准:

对于确认补贴种粮生产者:

2021年按实际种粮每亩34.68元进行补贴。

2022年(第一批)按实际种粮每亩34.68元给予补贴。

2022年(第二批)按实际种粮每亩16.02元给予补贴。

2022年(第三批)按实际种粮每亩16.76元给予补贴。

三、 申报资料:

《稻谷、小麦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四、 申批流程:

种粮生产者申报---村级审核--镇级审核---镇级面积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审定---市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市政府确定标准---镇级资金公示---资金发放(一卡通)---互联网+监督公示。

种粮生产者持资料在村(居)委会进行申报补贴,后续配合核实,银行卡查询到账即可。

五、 发放方式:

每年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邮政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本人。一般按文件要求时间发放到位。

六、 咨询电话:

面积咨询8765908(市种植业服务中心)       

补贴资金咨询电话871148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补充说明:

1、补贴面积不得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的2倍。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组织的流转土地来源于确权确地的农户的,农户不得申报补贴。

3、流转土地来源于村组非承包地、农场耕地的,村集体组织、农场不得申报补贴。

4、流转土地合同(协议)明确谁享受种粮补贴的,按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对象。

5、同一种粮生产者耕种同乡镇不同村组的土地(包括亲戚、他人和村组非承包地)要合并为一户,不准一户多卡,严禁设立虚假户主姓名、虚假村组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