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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关于2023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3-03-13    文章来源: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发改局关于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局牵头承办的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配合办理提案3件。为确保办理工作稳步推进,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满意率,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办理任务认真组织落实,细心研究办理2023年政协提案,主动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切实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为提高提案工作办理质量,确保办理时效,我局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部署会议,专门研究布署提案的办理工作,成立局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政协提案办理的日常工作。

二、任务分解

结合工作实际和各分管领导以及股室的工作职责,根据政协提案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安排有关股室承担。要明确办理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或专人负责的层层抓落实机制。根据所涉及办理事项,结合业务职责,明确每件提案的办理责任领导、承办股室和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1、严控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在办理我局承办的政协提案时,各承办股室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办理,无正当充分理由且未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的,不得延长办理时限。涉及多个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和提案时,各承办股室要积极主动联系办理提案的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力度,合力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办理质量。各承办股室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程序、模板格式等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强化沟通协商制度,办前了解委员的提出提案的真实意图,做到先沟通后办理;同时,积极采纳委员的合理建议,做到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主动向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全力确保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3、强化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落实。明确局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认真办理。局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承办股室的联系,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落实,同时要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办理信息,确保办理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