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对中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6月13日向中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7月29日在局党组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内容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局党组成员对“第一议题”制度规定的理解和把握,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定,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时,首先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2.关于对省市委关于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省委、黄石市委关于先行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将先行区建设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并集中研讨。二是在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先行区建设相关内容。
3.关于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对武汉新城至黄石新港快速通道等列入2023年护航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重点监督项目清单(第二批)的重点项目,跟踪调度进展情况,目前该项目一段已基本完成。二是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牵头组织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加快建成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回头看”活动,对我市重点融圈入群项目进行监督视察。
4.关于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抢抓国债项目申报窗口期,积极开展向上争取工作。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国债工业、高技领域项目储备库,共入库项目20余个。二是会同市经信局扎实开展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引导辖区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设备改造步伐,共计上报国债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0余个。三是加强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共开展两批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工作以及节能降碳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申报项目10余个。四是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加快推动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钢铁、建材、铝型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华鑫实业、新冶特钢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五是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我局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审批程序,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对“两高”项目充分论证可行性,禁止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六是促进企业强化用能管理。积极响应国家及省级政策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培训会,指导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设置能源管理人员并填报能源管理档案,督促企业加强用能管理,提升节能降碳管理水平,构建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对我市23家冶金灰企业和33家模具钢、铝型材企业进行了能效核查。
5.关于对民生工作建言献策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的实施意见》《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确保对相关政策措施有清晰的认识和把握,以便更好地为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建言献策。二是积极主动参与我市粮食安全问题的建言献策,确保我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优秀等次,确保我市粮食市场稳价保供。根据全市粮食抽样安全监测和品质测报结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中晚稻不达标粮食收购预案,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保障广大种粮农民利益。三是已认真研究落实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争取到2024年大冶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00万元、城市地下管网改造资金6000万元、水利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增发国债资金3亿元。
6.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大冶市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打造贯穿式一体化监管的实施方案》,加大对粮食企业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高依法管粮治理质效,做好康穗公司中心库和丰实公司金牛中心库的准低温仓改造和信息化工程施工,确保政策性粮食储备低温储存和信息化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夯实我市粮食安全基础。二是严格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企业自查和普查工作,确保地方储备粮库存安全。三是开展每季度对粮食企业的巡查工作。四是开展粮食安全信息化监管,做好春、秋两季粮食“两个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企业对春查中自查发现的2个问题和我局与上级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发现的4个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7.关于履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合理引导住宅停车场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市场正常价格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规定,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大冶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
8.关于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保密室内部安装铁窗已安装完成,升级保密基础设施。二是7月31日在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传达学习新修订《保密法》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并开展交流研讨,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三是已制定国产电脑替代工作计划表,争取预算资金,有序按需替换,确保按时完成替代任务。
9.关于制定的武汉都市圈工作目标任务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制定任务。结合黄石要求和大冶实际,组织各成员单位自查相关进度滞后重点项目,制定《大冶市推进武汉都市圈融合发展示范市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了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生态共保等5个方面29条措施任务。二是积极对上争取。持续加强与省市沟通衔接,强化要素保障。成功争取黄石大冶湖高新区西北片区扩园二期工程等13个项目纳入省重点,融圈效果持续显现。
10.关于统筹推进武汉都市圈目标任务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调度机制。坚持高位推进“一办五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不定期对融圈入群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两个清单”进行调度,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武汉都市圈融合发展示范市建设有条不紊推进。二是加强任务督办。按照省武汉都市圈协调办公室工作安排,对机场高速二期等重点项目进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核查,倒逼项目加快推进。
11.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不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培育市场主体建设,2024年新进规的10家服务业企业主要是科技服务企业4家,文化旅游业企业1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家,交通运输仓储企业2家,后续培育进规企业以现代服务业为主,逐步改善现代服务业不优情况。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服务业“三个清单”项目库,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更新”机制,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同时谋划储备一批现代物流、智慧旅游、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新业态服务业项目,按照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要求,积极参与申报省服务业各项重点工作。2024年申报铜绿山古矿遗址文化传承和保护利用项目、大冶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为中央预算内项目,大冶龙启科创园、白山岩大峡谷旅游开发项目等为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重大示范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12.关于推进项目实施督办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持续加大推进项目实施督办力度。一是研究制定了《项目建设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专项行动制度规定》,并通过督查通报、月报以及督办函等书面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持续与各乡镇分管项目建设人员进行沟通,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于2024年8月21日和9月26日分别对部分项目开工、入库滞后的乡镇进行了集中工作约谈和对2023-2024年6月集中开工未开工、未入库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办情况的通报。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项目情况的通报力度。2024年全年已印制下发12期各类通报(包括9期月报和3期专项通报),针对2023-2024年逾期未开工、未入库项目累计对12个乡镇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入库的督办函》。
13.关于部分项目未能按时开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开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未按时开工项目的开工时间,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办,确保项目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二是针对超过6个月仍无法按时开工的项目,我们与各乡镇已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其具体状况及解决困难的可行性方案。对仍无法开工项目,建议所属乡镇考虑项目解约。三是加强项目的督办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每月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协调和处理。对未能按时间节点推进的项目,进行挂牌或下发督办函,对仍未实质性推动的乡镇进行约谈,并将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以强化项目管理工作,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14.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并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任务。二是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好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15.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已开展全面廉政谈话工作,党组书记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开展谈话,党组书记与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前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谈话,听取分管负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恪守“六大纪律” 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是在年底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主动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最终呈报单位主职领导审定。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部分党组班子成员给予工作约谈、批评教育处理。
1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改完善《大冶市发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于7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要求全局任何列支做到有政策有依据,合理列支。依据《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属大额资金范畴的支出必须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同意后列支。
17.关于警示教育抓的不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要求,在党组会议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专题补学了10份处理处分决定书,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二是针对局领导干部重大违纪问题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坚决扛牢“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持规范文件处理流程,已对未传达学习的6份典型案例通报进行重新批示,在党组会议上组织补学,强化警示教育力度。
18.关于对机关纪检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机关纪检工作并听取机关纪检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确保发挥机关纪检职能作用。二是经征求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及公安部门意见后,市委机关工委批复同意机关纪委书记补选事宜,完善机关纪委队伍人员配备。
19.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上半年已与下级“一把手”及股室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二是8月2日,组织开展市发改局二级单位“一把手”开展述责述廉专题会议,重点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自我剖析,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0.关于协助党组落实警示教育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主体责任,已制定《51份未学典型案例通报学习计划》,并在三次党组会议上进行补学,党组书记带头交流发言,确保不晚学、不漏学。
21.关于履行内部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集体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件,以及学习修订完善后的《大冶市发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纪委委员负责监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后期工作中坚持执行。
22.关于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有2名人员具有执法资格可参与粮食股执法活动。二是价格认定中心参照局办公室公章管理使用规范,整改落实了公章使用登记台账制度,落实了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及使用公章履行分管领导审批程序。
23.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体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干部职工的政府采购法律意识提高,单位政府采购和询价手续更加规范。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发改局预算管理制度》、《市发改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市发改局资产管理制度》、《市发改局收支管理制度》、《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等5个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审批审核、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到预算执行各个环节,以及资产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三是驻村补助以前年度违规列支的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清退,以上后期审核报销过程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发改局党组会议组织规则》和《市发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集中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冶组通〔2017〕43号),凡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的工作事项坚持会上集体研究,党组会议坚决落实回避制度。二是每月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落实,有事报事,无事报无。
25.关于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责任清单,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一以贯之推进落实。
26.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之间已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2023、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班子成员端正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态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领导班子2020年度和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做出情况说明。
27.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正式补选机关委员会委员2名。二是对未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作出说明,并制定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党委会审议。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建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存档,杜绝发生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28.关于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分组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支部班子及个人认真撰写对照剖析材料,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已认真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工作。
2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并对发展对象转预备党员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做出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中,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
3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市发改局中层干部培养计划,通过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多岗轮换和基层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技能水平及干事创业能力。二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齐二级单位空缺领导职数。三是通过人才引进共招录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人,其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1人,另外围绕市发改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合理制定2025年市发改局公务员招录计划。四是制定市发改局干部专业培训计划。截止11月,已选派业务骨干参与4次省级专业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结合10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并进行业务交流发言,分管负责人进行工作部署。二是局党组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相关人员作深刻检查。对有关干部任职使用作出说明。下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有关政策。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理论武装促整改。局党组班子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坚决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学以致用,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担当抓整改。市发改局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责任股室要进一步细化任务、保持定力、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有关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抓整改。市发改局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围绕个性问题查找共性不足,注重源头治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整改。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建立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8715332;联系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二区9楼,邮政编码:435100,邮箱:25386220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