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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级下达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发表日期:2023-11-22    文章来源: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与市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拟将上级下达补助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2022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实际拨付709.1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实际拨付6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根据鄂财建发【2022】48号文件:2023年1月发放2020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709.1万元、2022年1月发放出租车油价补贴441万元。二是根据鄂财建发【2022】170号文件: 2023年5月将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13万元全额发放给全市590台出租车经营者;剩余的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361.9万元已制定分配方案,准备公示,待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即可到财政申请拨付发放;三是根据鄂财建发【2023】115号文件:经与财政部门沟通,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362万元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12万元计划在2024年申请拨付。

    二、2020-2022年村村通客车运营亏损补贴实际拨付188.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根据冶发【2022】1号(市委1号文),2023年1月从财政拨付资金248万元,用于发放2020年度村村通客车运营亏损补贴188.46万元;二是剩余59.54万元和根据大冶市财政局预算审核意见(冶财建字第【2023】第M13号)从鄂财建发【2022】48号文件中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中列支116.235万元用于发放2021年度村村通客车运营亏损补贴,目前资金已拨回,由于部分车主银行卡升级未到位暂时无法发放;三是根据鄂财建发【2021】157号文件,从农村客运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93万元和根据冶交【2023】1号文件(市委1号文)中列支55.77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度村村通亏损补贴,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待2021年度村村通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后再向其申请拨付。

    三、根据鄂财建发【2022】159号文件,2023年9月实际从农村客运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2022年度候车亭整改资金33.1万元。

    四、根据鄂财建发【2022】48号文件,从2020年农村道路客运油补资金市县统筹部分中实际拨付 “智慧交通”监控平台项目设计、咨询、建设等(合同中标价1305.34万元)费用合计279.54万元,剩余部分将依据工程进度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五、根据鄂财建发【2022】173号文件,2023年7月从客货运站建设资金和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8.25万元,用于熊家边候车亭建设项目咨询费和工程款。

    六,根据冶交【2023】1号文件(市委1号文),从村村通客车亏损补贴资金中本级配套58.23万元,用于支付新建2023年候车亭场工程款。

    七、根据鄂财建发【2022】159号文件:从“道路运输行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湖北光谷东客运联营公司10万元用于我市中心客运站电子客票推广一次性补助。

    八、根据鄂财建发【2023】63号文件,已向财政从在营一、  二、三级客运站补贴资金中拨付50万元,用于支付大冶市中心客运站二级客运站补贴30万元、大冶市通顺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金牛客运站三级客运站补贴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