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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6-06-18    文章来源: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乐锦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兴业大道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由于茅圻公路(兴业大道)属于S349省道,不属于城市市政道路。根据公路设计规范,茅圻公路(兴业大道)并未要求设计安装路灯。

乐锦云代表,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交通部门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商公路建设计划,共同促进我市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回复!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