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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科技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5-01-14    文章来源:.

大冶市科技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大冶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国家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省、市各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大冶市科技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黄石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通过大冶政府门户网站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据统计,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更新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本部门网站严加管理,专人负责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实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三审”制度。通过市长信箱、12345热线平台及来信来访接收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已注销创新大冶”微信公众号、依托“大冶发布“湖北日报”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解答群众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职责分工和科技创新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有限,未能全面覆盖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事项;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较为表面,缺乏深度解读和实质性内容。二是监督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存在潜在的违规公开风险。三是政策把握与执行能力需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掌握不够精准,对“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的边界把握不够清晰。经过深入学习,2024年度所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实现依法合规处理,未发生任何失泄密、重大表述错误、超期答复或不当拒绝公开等违规情况,有效保障了公开工作的安全底线和政府公信力。工作人员的政策知晓度和规范意识也正在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