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大冶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冶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拟订民政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承担对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和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基层治理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及村以上单位名称和本辖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使用情况,拟定地方性地名规范文件,组织地名调查,审核地名资料。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残疾人权益保护和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组织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1、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14、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冶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冶办文〔2019〕32号),部门机构具体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组织党建、人事编制、纪检监察、思想文化宣传、文明创建、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本级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彩票公益金使用。负责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3、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及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市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承担大冶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全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慈善事业。指导本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5、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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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 2021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1046.6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36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20995.75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5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10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1046.61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21046.75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1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
| 30 |
|
| 61 |
|
总计 | 31 | 21046.76 | 总计 | 62 | 21046.7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 2021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1,046.61 | 21,046.6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00 | 36.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36.00 | 36.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36.00 | 36.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995.61 | 20,995.61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5 | 1.25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25 | 1.25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756.44 | 1,756.44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873.65 | 873.65 |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8.64 | 178.64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36.50 | 36.50 |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16.86 | 116.86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130.00 | 130.00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20.80 | 420.80 | |||||||||||||||
20808 | 抚恤 | 10.00 | 10.00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0.00 | 10.0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4,226.69 | 4,226.69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747.18 | 747.18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1,421.81 | 1,421.81 | |||||||||||||||
2081004 | 殡葬 | 1,507.17 | 1,507.17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452.95 | 452.95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97.57 | 97.57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961.68 | 1,961.68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961.68 | 1,961.68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8,719.80 | 8,719.8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757.42 | 1,757.42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6,962.38 | 6,962.38 | |||||||||||||||
20820 | 临时救助 | 1,085.02 | 1,085.02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873.43 | 873.43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211.59 | 211.59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126.40 | 3,126.40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52.09 | 152.09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2,974.31 | 2,974.31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2.25 | 42.25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2.25 | 42.25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19.68 | 19.68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6.63 | 6.63 | |||||||||||||||
2082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5 | 13.05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0 | 46.4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0 | 46.4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0 | 5.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5.00 | 5.0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00 | 1.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00 | 4.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0.00 | 10.00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0.00 | 10.00 |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10.00 | 1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 2021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1,046.75 | 2,382.69 | 18,664.0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00 | 36.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36.00 | 36.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36.00 | 36.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995.75 | 2,346.69 | 18,649.07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5 | 1.25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25 | 1.25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756.44 | 1,203.67 | 552.77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873.65 | 873.65 |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8.64 | 140.64 | 38.00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36.50 | 36.50 |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16.86 | 116.86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130.00 | 130.00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20.80 | 152.89 | 267.91 | |||||||||
20808 | 抚恤 | 10.00 | 10.00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0.00 | 10.0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4,226.69 | 1,060.61 | 3,166.08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747.18 | 747.18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1,421.81 | 1,421.81 | ||||||||||
2081004 | 殡葬 | 1,507.17 | 817.66 | 689.52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452.95 | 242.95 | 210.00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97.57 | 97.57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961.68 | 1,961.68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961.68 | 1,961.68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8,719.80 | 8,719.8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757.42 | 1,757.42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6,962.38 | 6,962.38 | ||||||||||
20820 | 临时救助 | 1,085.16 | 69.36 | 1,015.80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873.43 | 873.43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211.74 | 69.36 | 142.37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126.40 | 3,126.40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52.09 | 152.09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2,974.31 | 2,974.31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2.25 | 42.25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2.25 | 42.25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19.68 | 13.05 | 6.63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6.63 | 6.63 | ||||||||||
2082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5 | 13.05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0 | 46.4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0 | 46.4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0 | 5.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5.00 | 5.0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00 | 1.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00 | 4.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0.00 | 10.00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0.00 | 10.00 |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10.00 | 1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 2021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1,046.6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36.00 | 36.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20,995.75 | 20,995.75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5.00 | 5.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10.00 | 1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1,046.61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21,046.75 | 21,046.75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0.14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0.14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21,046.76 | 总计 | 64 | 21,046.76 | 21,046.7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2021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1,046.75 | 2,382.69 | 18,664.0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00 | 36.00 | ||||||
20113 | 商贸事务 | 36.00 | 36.00 |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36.00 | 36.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995.75 | 2,346.69 | 18,649.07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5 | 1.25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25 | 1.25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756.44 | 1,203.67 | 552.77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873.65 | 873.65 |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78.64 | 140.64 | 38.00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36.50 | 36.50 |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116.86 | 116.86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130.00 | 130.00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420.80 | 152.89 | 267.91 | |||||
20808 | 抚恤 | 10.00 | 10.00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0.00 | 10.0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4,226.69 | 1,060.61 | 3,166.08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747.18 | 747.18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1,421.81 | 1,421.81 | ||||||
2081004 | 殡葬 | 1,507.17 | 817.66 | 689.52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452.95 | 242.95 | 210.00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97.57 | 97.57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961.68 | 1,961.68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961.68 | 1,961.68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8,719.80 | 8,719.8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757.42 | 1,757.42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6,962.38 | 6,962.38 | ||||||
20820 | 临时救助 | 1,085.16 | 69.36 | 1,015.80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873.43 | 873.43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211.74 | 69.36 | 142.37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3,126.40 | 3,126.40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52.09 | 152.09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2,974.31 | 2,974.31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42.25 | 42.25 | ||||||
2082501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42.25 | 42.25 | ||||||
20828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 | 19.68 | 13.05 | 6.63 | |||||
2082801 | 行政运行 | 6.63 | 6.63 | ||||||
2082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5 | 13.05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0 | 46.4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40 | 46.4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0 | 5.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5.00 | 5.0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00 | 1.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00 | 4.00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0.00 | 10.00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0.00 | 10.00 |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10.00 | 1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 2021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986.1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2.78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82.37 | 30201 | 办公费 | 28.3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7.08 | 30202 | 印刷费 | 23.95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22.17 | 30203 | 咨询费 | 3.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47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1.23 | 30204 | 手续费 | 0.31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42.46 | 30205 | 水费 | 2.85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47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41.69 | 30206 | 电费 | 27.45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6.01 | 30207 | 邮电费 | 24.67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8.11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57.36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96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54 | 30211 | 差旅费 | 33.67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98.1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43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07.02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2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0.38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06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12.87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32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64.78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46.18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11.49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3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63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98.71 | ||||||
人员经费合计 | 1,989.45 | 公用经费合计 | 393.2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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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9 |
| 2.03 | 2.03 | 5.0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此数据由单位自己填报。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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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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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大冶市民政局(汇总)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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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第三部分: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决算总收入是21046.76万元,比2020年减少4123.3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原因2020年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资金较多,而2021年相对减少。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决算总支出是21046.75万元,比2020年减少4123.0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原因2020年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资金较多,而2021年相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决算总收入是2104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46.7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决算总支出是2104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382.69万元,占11.32%,项目支出为18664.07万元,占88.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1046.7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20年减少4123.3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原因2020年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资金较多,而2021年相对减少。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104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比2020年减少4123.0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好转,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104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382.69万元,占11.32%,项目支出为18664.07万元,占88.68%。比2020年减少4123.0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好转,社会救助对象发放资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2382.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9.45万元,占83.5%,公用经费支出393.24万元,占16.5%。比2020年增加5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招录了职工。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2.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9%,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度减少0.86万元,增长/下降10.8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情况与公务用车费用比上年减少。
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是0万元,完成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上升/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的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
年初预算是4万元,完成预算的50.75%,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0.66万元,下降24.5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费用略有减少。
3、公务接待费5.06万元,公务和招商等业务活动共计接待89批次,接待人数875人次。年初预算是8.55万元,完成预算的59.18%,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0.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情况较上年略有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汇总)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7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99万元,上升12.61%,主要原因是:执行了公务员车补,且标准有所提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大冶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冶市民政局(汇总)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与去年相比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4910.37万元,比年初数增加(或减少)了252.16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3个(涉密项目除外),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755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92%。其中,重点项目0个,一般项目1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7550.89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强化重点,平衡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时出台《大冶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大冶市困难家庭经济状评估认定细则》等系列政策文件,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认定低收入家庭985户3526人。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救助。还继续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积极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政策,全年为81名孤儿和49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745.2万元,落实助学金34.5万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大力推动“童伴妈妈”项目,童伴妈妈项目村由10个增加至20个,共完成入户走访3235户,开展儿童之家活动和主题活动125次,经验做法在《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50元/月提高至70元/月,累计为1.8万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962万元。
大冶市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大冶市民政局 | 单位:万元 | |||||
评价年度 | 2021年度 | 单位负责人 | 周小红 | 联系电话 | 13451073089 | |
评价时间 | 2022年7月27日 | 填报人 | 陈晓华 | 联系电话 | 18086306819 | |
预算支出 | 金额 | 占比 | 决算支出 | 金额 | 占比 | |
基本支出 | 984.96 | 93% | 基本支出 | 984.96 | 6% | |
项目支出 | 74.52 | 7% | 项目支出 | 17,505.85 | 94% | |
合计 | 1,059.48 | 100% | 合计 | 18490.81 | 100% | |
政府采购预算额 | 30 | 政府采购执行额 | 30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
部门职能概况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拟订民政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 |||||
2.依法承担对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和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 ||||||
4.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基层治理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
5.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及村以上单位名称和本辖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使用情况,拟定地方性地名规范文件,组织地名调查,审核地名资料。 | ||||||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残疾人权益保护和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工作。 | ||||||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 ||||||
8.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 ||||||
9.组织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 ||||||
10.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 ||||||
11.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 ||||||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13.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 ||||||
14.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
大冶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单位名称:大冶市民政局 | 评价年度:2021年度 | 总分:98 | 评价时间:2022年7月27日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指标值偏差率 | 备注 |
预算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预算数×100%。 | 得分按执行率*指标权重记分 | 1059.48 | 1059.48 | 10 | ||
预算调整率 | 10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10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7,431.33 | 17,431.33 | 10 | ||||
目标1: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体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 | 干部人数及退休人员 | 职工花名册,编制卡 | 87 | 87 | ||||
质量指标 | 按时发放 | 工资发放时间,有无逾期 | 工资表签发日期 | 每月 | 每月 | |||||
按政策发放 | 是否足额发放,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现象 | 与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政策对比 | 是 | 是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工资发放时限 | 一年 | 一年 | ||||||
成本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保障职工法律规定的待遇 | 预算是否按计划足额拨付 | 865.34 | 865.34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按时足额发放 | 100% | 100% | 2 |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活水平 | 住房公积金会减轻职工住房压力 | 住房公积金是否按时缴纳 | 是 | 是 | 2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 持 续 影响指标 | 保证社会稳定 | 工资的按时发放保证职工稳定工作 | 工资的按时发放是否保证职工工资环境稳定 | 是 | 是 | 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职工对单位满意程度 | 单位综合测评 | 100% | 100% | 1 | |||
目标2:日常公用经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地名 | 清理不规范地名 | 清理不规范地名数量 | 7 | 7 | ||||
质量指标 | 正常运行 | 保证单位公务正常开展 | 有无违规用车 | 无 | 无 | |||||
时效指标 | 2021年全年 | 经费使用统计、考核周期 | 日常公用经费使用时间 | 一年 | 一年 | |||||
成本指标 | 日常商品服务支出 | 公用经费 | 支出金额 | 101.57 | 101.57 | 2 | ||||
其中: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 | 支出金额 | 7 | 7 | 3 | |||||
项目支出 | 公用经费 | 支出金额 | 74.52 | 74.52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公益性社会工作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 持 续 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全局干部职工满意率 | 职工满意程度 | 100% | 100% | |||||
目标3:社会救助、社团管理、地名区划、老龄福利、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特困供养 | 五保户人数 | 发放人数 | 2307 | 2307 | 3 | |||
农村低保 | 农低保人数 | 发放人数 | 14355 | 14355 | 3 | |||||
城市低保 | 城低保人数 | 发放人数 | 2325 | 2325 | 3 | |||||
80周岁以上 | 老龄人数 | 发放人数 | 17544 | 17544 | 3 | |||||
残疾人两补 | 残疾人人数 | 发放人数 | 18497 | 18497 | 3 | |||||
孤儿 | 孤儿人数 | 发放人数 | 582 | 582 | 3 | |||||
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人次数 | 发放人次数 | 4568 | 4568 | 3 | |||||
质量指标 | 对象准确率 | 4 | ||||||||
入户调查率 | 100% | 100% | 4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性 | 是否及时发放到对象户手中 | 是否及时发放到户 | 是 | 是 | 2 |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成本 | 发放金额 | 发放金额 | 17,431.33 | 17,431.33 | 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家庭一定经济收入 | 困难家庭收入得到保障 | 困难家庭生活是否得到保障 | 是 | 是 | 1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农村五保对象生活的缓解程度 | 五保家庭生活成本的降低 | 五保家庭生活压力是否得到缓解 | 是 | 是 | 1 | ||||
对城乡低保对象的缓解程度 | 城乡低保家庭生活成本的降低 | 城乡低保家庭生活压力是否缓解 | 是 | 是 | 1 | |||||
个人生活保障程度 | 是否保障个人生活水平 | 个人生活水平是否得到保障 | 是 | 是 | 1 | |||||
环境效益指标 | 稳定社会环境 | 保障困难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 是否依法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 是 | 是 | 2 | ||||
可 持 续 影响指标 |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是 | 是 | 2 | |||||
落实国家优抚政策 | 是落实国家优抚政策 | 是 | 是 | 2 | ||||||
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 | 是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 | 是 | 是 | 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 | |||||
…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 | 1.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2.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3.资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 | — | (负数) | — | |
1.预算调整率指标不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调整。 2.产出和效果原则上以人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基础进行评价,如有调整请在备注栏说明。 3.指标说明相关内容: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由各单位完善。 4.子目标根据重要程度赋权,子目标中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权重比为5:4:1。 5.计分规则:(1)满分100分制,不设置附加分。(2)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权重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4)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若为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权重。(5)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6.指标值偏差率=(实际完成值-预期目标值)/预期目标值。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残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根据《(关于城区6个社区整治改造等工作的会议记要)【2010】22号》,对已纳入城市低保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麻林车主进行适当补贴。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残麻信息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目前,2021年“残麻补助”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资金已拨付至残麻车主。经过几年的资金发放和资料收集,对残麻车主进一步规范化,为2021年度残麻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将继续把好审核关,加大宣传。
社会助工作经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2.5万元,执行数为3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社会救助三项工作具体包括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乡镇工作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社会救助表格印刷、入户核查、专项督办检查差旅费、系统维护、设备购置、办公和专项课题调研等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作效率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编制,推进核对系统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解决核对系统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系统早日上线使用,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减少日常工作量。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基层技术更新,尽量减少资料送交、数据核对等日常工作由人手完成的必要;同时应创造条件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低保对象审核的效率,降低违规领保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三是重视基层人员培训。加大对基层人员在政策理解、系统操作、业务熟悉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
城乡低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60.9万元,执行数为84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为了确保大冶市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4月,根据黄石市人政府《关于确定公布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19]11号)文件规定,将大冶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70元调整为65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500元。2021年大冶市民政局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共计8460.90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751.2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709.61万元,2021年216114人次,其中:城市低保救助30158人次,农村低保救助185956次。在低保资金落实方面,市民政局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每月初由民政部门负责提交发放名单和发放数据,财政部门负责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城市低保对象一户一折,凭证到银行领取,防止了挪用克扣。通过实行社会化发放,使城市低保对象能够及时足额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切实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层重视程度不够,规范化管理发展不平衡。乡镇与乡镇、社区与社区之间在规范化管理上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单位民主评议流于形式。通过调查发现有的社区无民主评议记录,有的社区民主评议记录过于简单,有的社区民主评议记录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公开栏内容不完整。极少数社区无固定公示栏,有的社区会公示仅公示保障对象姓名,其他内容缺失。少数社区公示内容不规范,二、三榜公示材料不健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城乡低保对象申请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着力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城乡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工作。各社区(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应真实、详细、完整、规范。民主评议记录应包括:民主评议对象,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组成,民主评议时间,民主评议工作程序,民主评议结果由评议小组成员审核无误后签章存档。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建立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所有在保、新增和取消家庭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收入、月保障金额以及市救助局举报电话。
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5万元,执行数为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2021年度全市累计享受临时救助人4938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4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绝大多数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社会救助体系仍存在“短板”,解决一些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问题仍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迫切需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发挥救急难功能,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兜住底线。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的空白,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确保社会救助安全网网底不破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大格局,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系人,落实了各单位具体职责,并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了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共同研究解决、社会协同有效的“救急难”工作局面,依托各乡镇(街办)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实现民政、教育、人社、卫计、建设、房产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我市城乡群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面临生存危机、生活陷入困境时受助及时、救助有门。急难型救助情形一般的不超过当地城市月低保标准的3倍,情形较重的不超过当地城市月低保标准的6倍,情形特别严重的不超过当地城市月低保标准的12倍。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救助信息不畅,制度衔接不够。目前,我市虽已建立以低保制度为主,以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一系列专项救助为补充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体系,但临时救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工作存在分离。许多能通过临时救助解决的事件,却通过低保救助来抚慰。2、救助标准模糊,审批随意性大。现行临时救助政策在救助标准上规定“救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而定”,究竟哪类家庭、哪类情况给多少,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弹性空间很大,基层操作起来很迷茫。3、救助认识不够,沦为维稳利器。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本意是解决城乡居民的临时困难问题,但在具体实施中,救助范围被随意扩大,成为解决社会维稳的补充手段。个别上访对象,无论大事小事、有理无理,都要找领导、找相关部门解决,并逐步演变成了缠访、重复上访。为了平息越级上访和缠访问题,只能从临时救助资金中拿钱买稳定。更有其他部门对临时救助资金的用途不明白,单纯地认为,民政就是一个应该兜底所有需要的钱的部门。
下一步改进措施:新的《大冶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和《大冶市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是对象范围进行扩面,只要是遇到突发性、临时性急难事件,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都是临时救助对象范围;二是明确临时救助类型分为临时救助急难型和支出型;三是提高救助额度。由以前最高救助3000元分类量化确定到现在最高救助标准1.5万元;四是明确建立三项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格局。
城乡特困供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71.90万元,执行数为337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市级人民政府要足额安排特困供养资金,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日常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对分散特困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并做好去世后的安葬工作。2019年,我市城乡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1400元调整为12000元,城市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为月人均1300元。农村特困完全自理能力对象和分散供养对象中部分自理能力对象的月供养标准为 1000 (650+350)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中部分自理能力对象的月供养标准为 1100(650+350+100)元,农村特困无自理能力对象的月供养标准为 2137 (650+1487)元;城市特困完全自理能力对象和分散供养中部分自理能力对象的月供养标准为 1300 (845+455)元,集中供养中部分自理能力对象的月供养标准为 1400(845+455+100)元,城市特困无自理能力对象的月供养标准为 2332(845+1487)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近年来,在特困供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一手抓投入、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全面达标。1、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明显偏低。2、动态管理不及时,导致少数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不能及时退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特困供养政策宣传不够,群众的知晓度不高。4、特困供养对象帮扶照料责任不落实,集中供养率偏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千方百计提高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和生活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三是要全面落实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要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提高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五是创新城乡特困供养帮扶照料机制,提高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六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冶政发〔2015〕17号)第三节、保障措施。(三)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补贴政策。1、不断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根据我是未来经济发展情况,实时建立高龄津贴扩面提标机制。2、全面建立重点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分散供养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分别按每人每月15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低保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低收入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80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助,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服务。根据我市未来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养老服务补贴扩面提标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3、全面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对符合标准、经民政部门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立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对新建的费营利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2000元、改造和租赁用房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4、全面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对符合标准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5-8万元建设补贴,对每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2-3万元运营补贴。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养老服务业发展速度缓慢,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生活需求。公办养老和民办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之间在规范化管理上还有一定差距。公办养老机构每年投入大量经费,但供养人员数量很少,且供养质量不高。
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存在较大差距,民办养老机构中服务质量也存在明显差距。机构养老发展缓慢,居家养老虽然发展较快,但质量不高,特别是农村地区,居家养老作用不明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明确各项保障和补贴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认真执行养老服务业发展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补贴和保障政策,让养老服务业主体得到及时的服务和实在的实惠,发挥养老服务业政策优势,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二是规范公办养老服务管理,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树立标杆。公办养老服务事业应成为养老服务行业的典范和标杆,规范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树立养老服务标杆的重要举措。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5.20万元,执行数为745.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第二节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一)保障基本生活。(一)保障基本生活。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对于其他困境儿童,各地区也要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日益规范,操作人性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对象的纳入严格执行乡镇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入户调查程序办理。特别是针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但是手续材料等难以收集的保障对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指导保障对象按照要求收集提供所需材料。(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动态管理,形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能进能出、补助水平逐年提升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杜绝应保未保现象,做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能进能出,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全面实现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3)专户管理,发放及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资金管理运行安全可靠。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1.71万元,执行数为196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明确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和申报审批程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16】36号),就确定保障对象、制定保障标准、落实保障资金、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管理监督等方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高龄津贴及意外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8万元,执行数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老龄事业资金总计1418万元,其中2021年元至12月财政拨付高龄老人津贴资金1418万元(80-89周岁高龄津贴1131万元;90-99岁高龄津贴232万元;100-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17.9万元;困难失能老人年36.89万元)。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实行一人一档,并做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共同收集。抽查与自查并行。要求村级必须逐户进行自查,要求全市14个乡镇(场)街办在村级自查的基础上,报送零差错报告。村、社区向乡镇(场)街办打报告,乡镇(场)街办按季度给市老龄办打报告。市级每半年一次抽查。一级一级压实责任,一级替一级负责,确保我市高龄津贴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高龄津贴专项资金发放安全高效、准确无误。有效地加强高龄津贴资金的精准化发放。2021年已有25位老人获得理赔,理赔金额为76400元,理赔率为100%。同时,根据民政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协调“中国人寿保险大冶分公司”对全市高龄老人宣传、深入14个乡镇街办及8家驻冶企业近万名老人进行相关宣传发放“鹤寿康泰保险单”。
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55万元,执行数为11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能够按照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工作任务。完成乡镇勘界核实村级管理线比例100%,《大冶市地名志》印刷完成率100%,《乡镇地名图》制作完成率100%,乡镇勘界数据和技术支持完成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1、专户管理,拨付及时,资金管理运行安全可靠。市财政局年初将乡镇勘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纳入民政管理事务资金专户,专项管理,确保乡镇勘界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在乡镇勘界资金落实方面,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密切配合,按规定进行审核后及时据实拨付。2、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52万元,执行数为7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市人民政府2013年出台了《关于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成立大冶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民政、财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房产、公安、编制、统计、物价、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协调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全部项目绩效评价表和自评报告请看附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2021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强化重点,平衡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我局强化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重点人员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我市共有城乡低保8406户16617人,特困供养对象2309人,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8亿元。二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大力扶持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累计投入520万元,新建城乡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15个,持续推进茗山乡农村福利院和保安镇福利院建设,扶持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改造、提档升级。并重点探索养老服务改革。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投资400万元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在高新区、东岳街办、金湖街办城区区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于11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全市12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重组式改革,设置四个集中供养点,集中安置周边乡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目前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方案,东风路街道、东岳路街道、罗家桥街道、大箕铺镇已撤并到位,其余3个集中供养点正在实施配套设施改造维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在确定下一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方向时,充分考虑上一年度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年度项目工作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优化资金支出方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是调整整合预算项目,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性质相同、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归并,促进项目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立足于职能,围绕年度工作任务、支出项目的预期效果,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