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民政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3、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5、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6、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5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2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5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大冶市民政局办公室、大冶市民政局养老股、大冶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大冶市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大冶市民政局地名区划股。
2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大冶市社会组织局、大冶市社会救助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8656.41万元(2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民政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65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56.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656.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4名事业编制和1名行政编制因此经费有所增加。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5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29万元、占总支出的11.48%,项目支出7662.12万元、占总支出的88.52%。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56.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98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994.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7万元,增长2.14%,主要是本年新增4名事业编制和1名行政编制因此经费有所增加。;二是项目支出766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5.1万元,增长1.39%,主要是本年城乡低保有所提标因此预算需要增加。按经济分类分:行政运行支出994.29万元。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76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72万元,增长1.8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4名事业编制和1名行政编制。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82万元,较上年减少1.39万元,下降1.4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应市里要求进一步压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8.55万元,增长6.6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4名事业编制和1名行政编制。
(4)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7662.12万元,较上年增加105.1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低保有所提标因此预算需要增加。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城乡低保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的发放。
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3、临时救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4、城乡特困供养资金1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费。
5、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
6、孤儿基本生活费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8、社会救助管理员工资12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35名社会救助管理员工资。
9、慈善总会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总会日常工作各项费用等。
10、境内社会组织执法管理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境内社会组织执法管理等
11、老龄专项业务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老龄工作宣传印刷等。
12、社会救济对象人员经费12.2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济对象人员经费等。
13、社会救助及代管人员经费17.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及代管人员经费等。
14、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日常运行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会组织孵化基地日常运行。
15、残麻补助资金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麻人员生活费。
16、社会组织审批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换届等各项审计费用。
17、千年古县会费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千年古县会费。
18、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养老平台运营经费。
19、全市高龄老人津贴补助17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市高龄老人津贴。
20、80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3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80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
21、未成年保护中心运营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三留守保险及未成年保护中心运营费用。
22、残疾人两补16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3、精准扶贫兜底集中福利供养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兜底对象供养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92.82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下降1.48%,主要是因为本年经费应市里要求进一步压缩。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0.36万元、咨询费5.1万元、水电费2.63万、邮电费3.29万元、取暖费0.56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0.99万元、差旅费7.49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会议费4.06万元、培训费1.97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劳务费6.8万元、工会经费10.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3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3.75%。
其中:公务接待费5.3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211万元,比上年增加207.17万元,增长5409.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详细情况如下:
二是服务类211万元,主要是第三方购买服务。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2个,项目预算3200万元。
1、城乡低保金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的发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会救助配套资金要主用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的必需条件,关系到我市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是我们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也是党中央最关注的民生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关心和爱护这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经费必须得到保证。本级财政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配套专项救助经费。
成本指标:城市低保发放金额大于等于12000万元。
产出指标:城市低保救助人次数大于等于50000人次。
效益指标:保障标准定性城市低保725元每月,农村低保630元每月。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2、城乡特困供养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对象补助发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制度化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的重要内容,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成本指标:城乡特困发放金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
产出指标:城乡特困救助人次数大于等于10000人次。
效益指标:有效保障特困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大冶市XX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