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小区“宏维滨湖湾小区”
命名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宏维滨湖湾小区”地名已经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将标准地名予以公告:
标准地名:宏维滨湖湾小区
罗马字母拼音:Hongweibinhuwanxiaoqu
所属政区:大冶市
位置描述:大冶市城东北片区,大棋路以南,尹家湖东路以西,
批准时间:2024年11月5日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不得擅自更名或简化,地名应按照罗马字母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不得使用其他外文拼写。
大冶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