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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小区“宏维滨湖湾小区” 命名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4-11-08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关于住宅小区宏维滨湖湾小区

命名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宏维滨湖湾小区”地名已经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将标准地名予以公告:

标准地名:宏维滨湖湾小区

罗马字母拼音:Hongweibinhuwanxiaoqu

所属政区:大冶市

位置描述:大冶市城东北片区,大棋路以南,尹家湖东路以西,

批准时间:2024年115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不得擅自更名或简化地名应按照罗马字母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不得使用其他外文拼写。

大冶市民政局

                          2024年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