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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12-22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检查。现将年检情况予以公告。

大冶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