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通”统一处办平台来电处理单
编号:QD2024111100211
来 电 人 姓 名 | 胡女士 | 联系电话 | 15*******54 |
标 题 | 【省级工单】离婚登记申请网上预约办理 | ||
诉求内容 | 建议申请离婚的时候可以实现网上app预约离婚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再到大厅领取离婚证 | ||
回 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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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QD2024111100211,目前此件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首先感谢胡女士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建议,根据《民法典》第四章第1076条、第1077条和相关婚姻登记办理流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我处工作人员于11月11日16时25分对 胡丹进行电话联系,告知相关工作情况。胡丹表示对现行规章制度的理解,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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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审 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