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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和婚姻登记处不予开具未婚证明问题

发表日期:2026-03-23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诉求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工单类型

求助类

群众地址


事发地址

东岳街道保康路

问题属地

东岳路街道办事处

承办部门

大冶市民政局

登记人

徐女士

登记时间

2026-03-11 17:31:03

转办时间

2026-03-11 17:50:21

限办时间

2026-03-16 23:59:59

问题要点

反映社区和婚姻登记处不予开具未婚证明问题

倾诉内容

市民陈先生来电:现需要办理未婚证明,部门不予办理,特求助。

诉求期望

盼处理

工单处理流程详情

处理结果及沟通情况:今天处理内容: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6031100419,目前已办理完毕:求助人反映的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从2015827日起,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取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是为了为群众减轻负担。 2026311日与求助人进行联系,详细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办 理 人:徐  涛      联系电话:07148764951

办理部门:市民政局    办理时间: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