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大冶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涉及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地名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我局始终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建议提案承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民政局人大建议办理交办会,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对人大建议情况进行梳理、分类,按内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股室和具体人员,明确办理任务、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3月份以来,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承办股室负责人陪同,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5位人大代表全部见面会商,并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办理落实,目前均已办理完成。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将“长乐大道”更名为“高新大道”的建议(20号建议)
2月24日上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学兵带队与人大代表吴永文见面会商。针对建议办理,我们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召开专题座谈会。3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地名更名座谈会,征求了地名委员会5家成员单位意见,均不同意更名。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我局成立专班,走访沿线13家企业及大量住户居民,均不同意更名,并以正式函复备案。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综合相关成员单位和沿线企业、住户意见,4月25日,我局地名股负责人向吴永文代表当面答复,不建议将长乐大道、伍桥路、七里界路更名为高新大道,代表表示满意。
(二)关于优化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的建议(25号建议)
3月6日,局养老服务股负责人电话联系人大代表陈芳群,简单介绍了我市目前高龄补贴申报程序和发放工作。5月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带队赴金湖街办铜绿山矿社区与陈芳群代表当面会商。针对建议办理,我们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2020年12月,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龄津贴发放以户籍地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为优化申报程序,移居老年人可以选择在长住地申报,目前,我市仍秉持这工作原则,且积极鼓励户籍地申报困难的老年人在常住地申报。二是探索平台运作的申报模式。为全面提升我市高龄津贴工作质量,我局主动对接市政数局搭建高龄津贴申报平台,将传统手工统计、纸质收集、层层上报的繁冗模式精简为一站式办理,实现在系统上由村(社区)录入、乡镇(街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目前,我局已经开始运用平台,极大的优化了申报审批程序。下一步,将完善平台功能构建,提高高龄数据的准确率。
(三)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建议(54号建议)
3月1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主持召开养老工作座谈会,相关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8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朱满珍、黄金菊参加。针对建议办理,我们主要做法如下:一是精准发放高龄津贴。我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目前我市高龄津贴标准排黄石市前列(80-90岁每年800元,90-100岁每年1500元,100岁以上每年3600元),2022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450余万元。二是健全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出台《大冶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冶民政发〔2022〕32号),明确由各行政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包含老年人活动中心、幸福食堂、老年人服务站等各种形式为老人服务的场所设施,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基本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活动中心250余个。三是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特殊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范围,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养老服务和适老化等需求,量身打造最适合、最迫切的居家改造项目。2021至2022年,我市累计投入80万元,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75户,今年将继续投入60万元完成190户改造任务。
(四)关于扶持“爱心食堂”项目建设的建议(79号建议)
3月1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主持召开养老工作座谈会,相关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8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人大代表朱满珍、黄金菊参加。针对建议办理,我们主要做法如下:一是积极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2022年我市印发《大冶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冶民政发〔2022〕32号),明确由各行政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包含老年人活动中心,幸福食堂,老年人服务站等各种形式为老人服务的场所设施,市民政局将对新建幸福食堂按实际建设费用的50%给予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社会化运营幸福食堂按每个每年5万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二是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目前我市城区已建成幸福食堂5家,2023年拟新建改建8家。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发〔2022〕26号)文件精神,我市正在与爱心餐饮企业沟通开展老年人爱心助餐服务,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鼓励养老助餐集体与餐饮企业融合发展,做到空间集约、配送方便、成本可控。三是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2021年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400余万元,建设大冶市“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为城区3000余名“五类特殊群体”提供“点单式”上门服务,涵盖日间照顾、医疗陪护、配餐送餐、家政服务、应急救助、精神安慰等。下一步将逐步向全市各乡镇覆盖。
(五)关于调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置户数的建议(80号建议)
3月7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学兵带队与人大代表罗莉见面会商。针对建议办理,我们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优化社区网格。我局对全市43个城市社区网格划分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充分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各街道按“小区型、杂居型、村改居”确定类型,并按300-500户标准划分网格。二是推行社区工作者“全岗通”服务模式。将社区工作者设定为统筹协调岗、接待办理岗和网格运行岗三类岗位,统筹协调岗1名,由社区党委书记认领;接待办理岗1-3名,由社区“两委”干部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认领;网格运行岗按300至500户配备1人的标准设定,由社区“两委”干部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认领。三是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根据《黄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新时代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督促全市64个社区严格落实《不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第一批)》、《不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