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办理工作
“关于倡导禁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的提案”办理工作已完结,情况如下:
一、提案办理过程
民政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政协市七届四次会议市委常委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成立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理过程。在统筹安排好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4月1日,分管局长带队就提案办理情况与委员当面协商沟通。4月份,我局与各协办单位积极联系,建立政协提案办理联络机制,定期共享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将相关落实情况报送至委员本人和市政府督查室。根据联络沟通,形成市民政局负责公墓等公立殡葬服务机构内倡导禁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销售劝导工作、市创建办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倡导禁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工作的职责分工。生态环境大冶分局无相关工作职责。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相关政策出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第十六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法律规定,大冶市无职权制定行政处罚或限制性政策法规。
另外,根据2021年《黄石市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及规范殡葬行业建设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制作、销售难降解材质或高度超过 0.8 米坟标的生产经营主体,引导群众使用生态环保的祭祀用品。
(二)倡导禁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民政部门主导作用。在公墓内现实鲜花祭祀全覆盖,市民政局连续3年坚持在君山公墓、金银山墓区等公办祭祀点开展“禁塑限烧”倡导活动,每年清明节均在公墓内设置“鲜花换鞭炮、鲜花换坟标”服务点,无偿为不放鞭炮、不使用塑料祭祀用品的祭扫群众提供鲜花。3月下旬,市民政局印制宣传单,动员乡镇(街道)做好群众和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倡议书、发送文明祭扫短信、宣传车等形式,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覆盖群众2万人次,倡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2024年殷祖镇联动市场监管所,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倡导,极大的减少了不易讲解塑料花的使用。
(二)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主体责任。一是以“塑料花”等不可降解祭祀用品为重点,落实祭祀用品经营单位产品质量监管“三个一”要求,即开展一次全域排查,进行一次文明劝导,完成一次监督检查。建立“塑料花”等祭祀用品监管台帐,积极劝导生产、经营单位不生产、不贩卖、不销售“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劝导公路沿线经营“塑料花”祭品商户不出店经营,发放抵制塑料祭祀用品倡议书,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为强化祭祀用品监管,各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开展以“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监管行动,组织开展以“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品为重点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制造网点、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经营户等,出动77人次,检查126家市场主体,开展劝导120家次,发放宣传倡议书149家次。
(三)联动文明部门倡导作用。一是在大冶发布、文明大冶、青春大冶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生态祭祀文明祭祀 安全祭祀”倡议书》,倡导网上祭奠、鲜花祭祀等生态方式缅怀逝者,以更加绿色健康、低碳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抵制使用不易降解的塑料花、电子香蜡等祭祀用品,线下发放倡议书20000余份。二是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为活动载体,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倡导群众用酒肉、水果等代替焚香烧纸、鸣放鞭炮等祭祀旧习,提倡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和怀念,树立现代文明祭祀新风尚。三是融合产业发展开展纸花换鲜花活动,依托火石村祭祀黄白菊生产基地,近年来先后免费投入5万支祭祀黄白菊用于纸花换鲜花活动,同时基地共产出20余万支供全市祭祀消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