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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1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表日期:2025-08-04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办理工作已完结,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适当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水平。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大冶市现有常住人口总数为87.12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4.19万人,老龄化率为16.28%。老年人口占比大、增长快,预计到2035年,老龄人口比率达到25%以上,我市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我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目前我市高龄津贴标准排黄石市前列(80-90岁每年800元,90-100岁每年1500元,100岁以上每年3600元),2024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609余万元,充分保障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建设城乡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我市印发《大冶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冶民政发〔2022〕32号),明确指出由各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新建或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包含老年人活动中心,幸福食堂,老年人服务站等各种形式为老人服务的场所设施,以解决60岁以上空巢和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和娱乐活动为目的,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法律援助和日间照料的基本服务,市民政局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对运营状况良好的给予运营补贴。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补助资金900余万元。全市已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活动中心240余个,市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服务中心1家、养老机构17家、养老服务综合体6个、幸福食堂29个、日间照料中心240个,养老床位达608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42张。

三是开展农村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在优先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特殊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范围,针对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居住环境、养老服务和适老化等需求,为老年人量身打造最适合、最迫切的居家改造项目。2021至2024年,我市将累计投入220余万元,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1175户的,今年将继续投入100余万元完成350户改造任务。

四是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在322个村建立留守老人“一人一档”台账,依托村(社区)老年协会及志愿者力量落实定期巡访制度。截至目前,已为290余名留守老人提供上门探视、助医陪诊等服务3600余次,上门帮扶 5000次,用高频次、多形式的关怀行动,让留守老人感受持续温暖。深入开展“铜都银龄行动”“铜都夕阳红行动”,依托村(社区)建成基层老年协会386个,组织“银龄行动”“孝老节”等活动600余场,开展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30余场,惠及老年群体5800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广泛开展孝老敬老助老宣传。联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抖音等平台,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2.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充分利用各社区、村级现有可用的闲置学校、办公室等场地,建设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幸福食堂等,实现全市村(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强和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公益性岗位向老年服务设施倾斜,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运营,更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老年人活动。发挥农村老年协会、老年人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低龄健康老人扶助高龄、失能老人的互助关爱活动。鼓励引导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关爱老年人活动。动员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义诊、助餐、娱乐、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