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冶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我局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0件,保留4件,出台新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大冶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2年7月1日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大冶市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细则》的通知 | 冶民政发〔2020〕4号 | 保留 | |
2 | 关于印发《大冶市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冶民政发〔2020〕7号 | 保留 | |
3 | 关于印发《大冶市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冶民政发〔2021〕1号 | 保留 | |
4 | 关于印发《大冶市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冶民政发〔2021〕28号 | 保留 | |
5 | 大冶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 冶民政发〔2022〕15号 | 保留 | |
6 | 关于印发《大冶市村民议事协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冶民政发〔2022〕16号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