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政策解读
一、对象范围
持有大冶市户籍,提交申请之日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发放标准
2019年-2022年,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依次为每人每月1300元、1300元、1300元、1400元;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依次为每人每月2080元、2080元、2080元、2240元。
三、申报资料
1.湖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儿童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3.儿童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原件;
4.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包括医学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实际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6.孤儿儿童养育监护协议书;
7.孤儿在校信息证明原件;
四、申批流程
个人申请---镇级初审---民政审定---资金发放(一卡通)。
补贴对象只须向村(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银行卡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即可。
五、发放方式
每月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邮政银行)直接发放到孤儿对象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银行卡。一般每月月底发放到位。
六、咨询电话
8765171(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七、补充说明
政策衔接
1.不得叠加享受的情形:
已享受孤儿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可以叠加享受的情形:
已享受孤儿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的残疾人可叠加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