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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农(屠宰)罚〔2023〕3号

发表日期:2023-03-17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侯*柱自然人

冶农(屠宰)罚〔2023〕3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2023年1月1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大箕铺镇有人从事非法屠宰行为。1月13日凌晨3时许,执法人员在大箕铺镇派出所配合下,现场查获当事人非法屠宰生猪6头、屠宰工具15件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罚款罚款152000元15.2
2023/03/172024/03/17大冶市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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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礼自然人

冶农(屠宰)罚〔2023〕3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2023年1月1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大箕铺镇有人从事非法屠宰行为。1月13日凌晨3时许,执法人员在大箕铺镇派出所配合下,现场查获当事人非法屠宰生猪6头、屠宰工具15件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罚款罚款152000元15.2
2023/03/172024/03/17大冶市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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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华自然人

冶农(屠宰)罚〔2023〕3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2023年1月1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大箕铺镇有人从事非法屠宰行为。1月13日凌晨3时许,执法人员在大箕铺镇派出所配合下,现场查获当事人非法屠宰生猪6头、屠宰工具15件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罚款罚款152000元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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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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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林自然人

冶农(屠宰)罚〔2023〕3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2023年1月1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大箕铺镇有人从事非法屠宰行为。1月13日凌晨3时许,执法人员在大箕铺镇派出所配合下,现场查获当事人非法屠宰生猪6头、屠宰工具15件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罚款罚款152000元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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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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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亮自然人

冶农(屠宰)罚〔2023〕3号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2023年1月1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大箕铺镇有人从事非法屠宰行为。1月13日凌晨3时许,执法人员在大箕铺镇派出所配合下,现场查获当事人非法屠宰生猪6头、屠宰工具15件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罚款罚款152000元15.2
2023/03/172024/03/17大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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