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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农(肥料)罚〔2025〕1号

发表日期:2025-01-17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冶农(肥料)罚〔2025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黄石市XXXXXXXX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20281XXXXXXXXXX

冶农(肥料)罚〔20251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20241127本机关在大冶市陈贵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黄石市XXXXXXXX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料合计5吨,执法人员现场对此批有机肥料进行了抽样检查,对现场和有机肥料产品进行了拍照,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2025年1月6日,本机关收到检测报告[XX(2024)检字第107849号],经湖北XX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该样品酸碱度(pH)为9.4,不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表1标准要求(5.5~8.5),检验结果不合格。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第三项和参照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第33项。

1.警告;

2.罚款2500

0.25

2025-1-17

2026-1-17

大冶市
农业农村局

11420281MB187709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