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张治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治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4AKAJJ6L,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对张治为经营的泥鳅进行抽检,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KW202204116)。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抽检批次的泥鳅当事人已全部销售,现场无库存。当事人销售的抽检批次泥鳅是2022年5月10日在大冶市中心农贸市场王新顺处购进,购进数量为6斤,进购价格为10元/斤,销售价格为14元/斤,已当天全部销售完毕。本案货值金额为87元。督促当事人2022年6月20日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泥鳅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查处,索要了供货方资质证照、提供了进货票据,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使涉案批次的泥鳅能够有效溯源。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免于行政处罚情形,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7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水产品养殖不合格。
企业整改情况:建立完善水产品标识,对购进的水产品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联系电话及地址,并提供产品的资质认证;建立进、出货台账,如实记录水产品名称、数量、产地、供货商、进货时间及购买方、购买数量及时间;严格履行查验义务,购进水产品必须查验该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证明、检疫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及供货商证照。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