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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方案

发表日期:2022-07-11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方案

各乡镇(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根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黄食药安办文〔2022〕3号)、《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考评工作方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冶食药安办〔2022〕9号)、市食药安办转发《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冶食药安办〔2022〕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对象和内容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所涉及到的工作主体和任务事项作为督查对象和内容。

(一)工作部署与推进

1.各乡镇(场、街办)、各有关单位是否制定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措施到人、工作机制健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自6月份起,各乡镇(场、街办)、各有关单位是否按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考评工作方案》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以及按照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二)划定食品摊贩禁售区域

3.乡镇(街道)政府是否统筹划定辖区内每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范围,明确校门口食品摊贩禁售区域的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员,建立校门口道路两侧食品摊贩禁售区域管理档案。

4.乡镇(街道)政府是否在每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置食品摊贩禁售区域管理责任牌,明确标注禁售区域范围(单位为米)、管理单位名称、责任人员姓名及手机号码等信息。

(三)加强食品摊贩监管

5.乡镇(街道)政府是否建立包括校园周边在内的食品摊贩登记管理档案,记录食品摊贩经营者登记卡号码、姓名、健康证明有效期,以及经营的地段和时段等信息。

(四)依法查处校园周边其他违法行为

6.市场监管等部门是否依法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售卖“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7.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是否制定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夏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等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方案,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努力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8.市卫生健康部门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饮食健康)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方案,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努力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督查人员及时间

本次督查时间为7月12日至7月15日,由大冶市食品药品安全办牵头组织,成立专项督查组,督查组组长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余远征同志担任,组员为市市场监管局柯常兵、李稳、陈实、郭茂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调度,确保考评工作有序开展。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乡镇(场、街办)、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考评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评,确保自查自评工作质量。做好自查自评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保存工作,确保自查自评数据经得起核查,自查自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严肃督查纪律。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督查工作客观公正。

附件:大冶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安排表

           大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大冶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安排表

督查时间

督查单位

7月12日下午

城管局

教育局

卫健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13日上午

金牛镇

灵乡镇

7月13日下午

陈贵镇

茗山乡

金湖街办

7月14日上午

保安镇

还地桥镇

东风农场

7月14日下午

金山镇

东岳街办

7月15日上午

刘仁八镇

殷祖镇

大箕铺镇

7月15日下午

东风路街办

罗家桥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