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8月24日,对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守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使命感不强的问题
(1)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仅覆盖学校和养老机构食堂,包括一些大型餐饮场所在内的其它餐饮单位未能实现“后厨直播”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大冶市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要求,我局2023年8月份完成全市209家幼儿园食堂、公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推广和使用,公立学校覆盖率达100%。2023年11月份完成全市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9家,其中公办4家,民办5家,全市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已完成卫生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3家,覆盖率达100%;完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0家,覆盖率达到80%;二是完成大型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推广开元大酒店、红嫂、老传统5家,联合民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卫健局等5部门开展集中用餐专项治理;三是我局将持续推进和巩固特定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使用,力争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以重大活动接待单位、网络餐饮单位、校园周边“小饭桌”等为重点推进对象,积极引导其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做好硬件设施建设;针对小型餐饮单位及小餐饮,全面推动以透明式“明厨亮灶”和开放式“明厨亮灶”等方式,接受消费者监督。
(2)对网络餐饮配送过程缺乏安全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督促美团、饿了么2家餐饮订购平台和2000余个配送站点执行每日对餐具进行消毒,每天对送餐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送餐人员途中的送餐情况检查,鼓励平台推行食品安全封签制度。2023年,食品安全封签已累计使用6万条;二是组织餐饮从业者、美团、饿了么平台骑手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次,培训人员110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网络餐饮配送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结合监管平台数据,结合实地督查、飞行检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送餐站点及送餐人员进行随机检查。2023年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869家次,网络订餐平台代理机构4家次,责令现场整改52家,做到线上查和线下查相结合,确保两手抓两手牢。
(3)三家乡镇(街道)卫生院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三家乡镇卫生院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8月22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4)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监测机制立而不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安全风险会商会,对两品一械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会议研判情况,印发《关于加强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处方药销售检查,检查经营主体120余家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发现问题20余件,均已完成整改;印发《关于规范药店处方药经营行为的提示函》,组织签订《药械合规经营承诺书》260余份,连锁公司排查报告15份;根据会商机制要求,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会议,推进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监测常态长效;二是2023年12月6日印发《大冶市两品一械安全监测风险会商机制》,成立以药械化、网监、价竟、消保、综合执法大队、各基层所等为成员单位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监测机制。
(5)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未建立。
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3年11月完成全市现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信用档案建立。
2.关于拧紧特种设备“安全阀”紧迫感不足的问题。
(6)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排查风险”的批示精神不深入,未对全市燃气设备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排查风险”的批示精神列入质量工作各类业务培训中,做到警钟长鸣,2023年9月至今,已结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两个主体责任、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重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用、质量管理工具运用等召开各类培训会4场次,培训系统内监管人员26人次、各类企业人员260余人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市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台账,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燃气设备质量安全全覆盖排查工作,已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燃气产品监管台账,涉及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12家,发现燃气用品问题隐患14处,已责令完成整改;组织开展燃气用品监督抽查14批次,开展燃气相关产品不合格后处理工作4件,有力保障了燃气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充分运用产品质量智慧监管系统,持续开展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构建燃气具及相关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2023年共检查各类燃气具及相关产品市场主体240余家次。
(7)除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外,锅炉、起重机械等5类特种设备未纳入基层所日常监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暂未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月17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2月26日印发了《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股和各基层所的职责,推动特种设备监管向基层延伸,做到监管全覆盖,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股、综合执法大队、基层所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局面。2023年10月份以来,各基层单位已相继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工作,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基层所督促辖区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并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66人次,检查企业186家,进一步加强基层所开展日常监管。
(8)“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未搭建救援网络并接入武汉都市城市圈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整改落实情况:我市已于2023年5月加入963333武汉都市圈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10月份前将全市城区在用电梯地理位置、使用登记、检验检测及维保信息等数据进行归集,完成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网格建设;同时相应制作963333应急标识牌4000张,张贴于城区3000余台在用电梯,覆盖率达到100%,并在城区设置4家二级救援点。目前黄石(含大冶、阳新)应急救援平台已与武汉都市圈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完成对接启动工作,一旦所在地电梯发生安全故障,被困人员拔打963333应急标识牌上电梯编号,平台会第一时间启动救援,保障被困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截止2024年1月,我局完成963333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网格建设,已有3053台电梯信息录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电梯信息录入率98.3%,位居黄石首位。
(9)引入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在坚守安全底线对全市电梯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则》,引导鼓励使用单位投保相关保险,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推广电梯按需维保,“物联网+维保”,探索“保险+服务”模式。
3.关于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不足的问题。
(10)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完成PCT专利2件,已完成市定1件以上目标任务;二是2023年,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完善政策措施、项目引导带动、海外护航培训等多形式,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和PCT专利,2023年3月邀请省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作知识产权专题辅导报告,起草《大冶市资助奖励标准化、质量品牌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版)》并经市政府印发实施,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3次,编发知识产权工作简报6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指导迪峰公司、徐风环保等4家企业申报黄石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且将PCT专利纳入企业项目建设重点内容;三是组织进出口企业参加省、市级海外知识产权护航培训班2期,全年完成PCT专利3件,已完成市定1件以上目标任务。
(11)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学习先进地区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大冶发展实际,在征求各基层所、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于1月22日制定印发《大冶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管理办法》;二是根据《湖北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了《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试点工作的通知》,初步建成由16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组成的涵盖全市范围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平台,拟于5月份开始试运行,探索开展风险监测工作。
(12)护农”行动开展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大冶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将开展农资、厕改范畴内相关重点产品列入专项抽检计划,结合大冶市“冬播春耕”农资市场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好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二是我局今年已对建筑排水用PVC-U管材、PP-R冷热水管材、PVC-U排水管、PP-R管材、PP-R精装管、双壁波纹管、HDPE双壁波纹管等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批次为12批次。
(13)落实质量问题约谈机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台账进行梳理,分析不合格产品原因;二是根据《大冶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制度》规定,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质量问题约谈对象,于2024年1月12日组织全市2021-2023年各级监督抽查中全市32家不合格产品市场主体(其中生产企业10家,流通领域22家)开展了集体约谈。会上通报了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基本情况,分析了不合格产品的产生原因,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切实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4)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系统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处理申投诉水平能力。制定《大冶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及《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处理投诉、举报工作指南》;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报纸、商户电子显示屏等在节假日定期发布消费风险提示、警示,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和保护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移送投诉举报问题线索5件,立案查处3起,不断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四是定期对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消费纠纷和侵权行为高发领域、市场主体、形成分析报告。
4.关于构建常态化、全覆盖的监管新格局有差距的问题。
(15)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督促超周期企业申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的通知》,开展重点领域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上门指导、电话、微信、qq沟通等方式共督促100余家企业完成超周期强检申报工作。联合卫健局印发《大冶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方案》,督促20家企业已完成强检计量器具申报检定工作。组织开展计量监管进眼镜店、进市场、进医院、进“三表”企业等“四进”活动,2023年全年计量所共完成计量检定业务共17874件,其中压力表检定数量为5475件,医疗计量器具检定数量为194件;二是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2023年共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类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共7次,“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粮食流通领域、集贸市场、商超、眼镜店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计量秩序,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三是开展计量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深入大箕铺所、殷祖所、陈贵所、保安所现场指导基层计量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开展强制检定系统申报流程培训工作,后期将全面针对市场监管所在计量监管方面遇到的问题开展点对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人员计量业务能力。
(16)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存在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台账进行梳理,完善工作台账,目前全市共19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二是对全市在营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灯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主体进行摸排,共摸排灯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主体共132家,并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台账;三是结合双随机工作要求,按照认证双随机抽查比例抽取2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四是运用智慧监管系统对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共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市场主体180家;五是定期对智慧监管系统进行梳理通报,通过系统后台数据及时掌握监管工作情况,及时发布重点工作提示3份,有效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17)规范网络交易市场和广告活动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机关股室、执法大队、乡镇市场监管所监管职责。已调整配备16名网络交易及广告智慧监管员(股室3人、乡镇所13人);二是已邀请黄石市局广告科、网监合同科专家老师举办监测监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明确监测监管人员工作职责,指导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三是通过积极对接黄石市局,已将大冶辖区网络交易、广告纳入黄石市局监测范畴,为辖区网络交易、广告监管提供监测数据(详见黄石市局监测服务协议书)。截止目前,黄石市局已转交我局监测报告9期、移交违法违规线索70余条,涉网执法案件立案3起,结案3起,罚没2万余元;四是制定印发了《网络交易监管作业指导书》、《广告检查作业指导书》,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网络监管工作流程。
5.关于存在保密安全风险的问题。
(18)国产电脑替代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产电脑替代计划》,摸查登记全局电脑共323台,其中国产电脑23台,已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在《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产电脑替代计划》的基础上,对2024年国产电脑替换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制定印发《2024年国产电脑替代计划及废旧电脑处置工作方案》;二是已通过药品专项经费列支和省局支持,购买13台(含3台笔记本)国产电脑;三是已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申请返还我局缴纳的2023年非税收入用于专项购买国产电脑,力争2024年底达到60%。
(19)部分互联网计算机未张贴标识及警示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在全系统办公电脑醒目位置上张贴标识及保密电子设备的警示提示,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二是组织保密工作专题会,于2024年2月6日组织中层及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保密有关要求及相关通报精神,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加强保密文件的管理,实行专人专室专柜管理,对涉密文件一律不得用电子设备采录传输,做到及时传达及时送还,目前无一起泄密事件。
6.关于清廉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20)未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和各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未建立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班子成员及各单位负责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已对系统13个基层所、5个局属单位、19个机关股室、2个乡村振兴工作组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运用至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中;二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结合单位实际制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组织局属各单位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共排查风险点80个,制定防控措施92条,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根据清廉机关建设要求,组织系统机关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78份,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填报廉政信息采集表253份。
7.关于执行财务等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1)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市局财务、采购相关同志集中学习《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相关规定等内容,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新军同志针对执行财务等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财务负责人刘军同志进行约谈;二是分别与湖南省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联系,已在发票上补章公章、更换发票,同时,已补齐某换热器产业集群质量提升项目资金报销附件;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局属二级单位财务费用报账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费用报销程序,手续。
(22)资金拨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局属二级单位财务费用报账规定的通知》,明确局属二级单位财务费用报销程序,手续、规范财务开支行为,在报销差旅费时财务将差旅费直接付给当事人,除水电费和零星邮寄、开锁等费用以外,其他所有费用均直接支付给企业或个体户;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月将工资明细、下乡差旅费、三公经费等上传至局办公平进行公示,接受系统干部职工监督。
(23)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熟练掌握国有资产配置、出租和处置等工作流程;二是2024年2月4日,分管办公室的同志针对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对资产处置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两个基层所4处国有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已于2023年1月8日提请党组会研究决定,收回仓库一间,其余固定资产(车库一间,门面两间)分别按市场行情对外出租,按正规程序签订出租合同。
(24)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2月4日,分管办公室的同志针对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采购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组织局采购办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关于2024-2025年市直单位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等十类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冶财〔2023〕63号)等文件,熟练掌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流程;三是制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采购流程,进一步明确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四是对广告宣传制作、法律顾问费及购买办公家具等问题项目,补齐政府采购询价手续。
(2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对2021年以来购置的办公桌椅和打印机固定资产帐目开展清查,及时补记;二是结合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全系统固定资产台账,分类张贴固定资产标识,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并制作资产登记卡,让每间办公室的资产一目了然。
8.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谋划不够的问题。
(26)未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2月20日、2024年3月1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重点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听取了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对2024年度系统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谋划。
(27)未督促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12月份研究制定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2024年1月31日组织对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9.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8)部分需集体讨论审议事项未经党组会讨论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19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冶组通﹝2017﹞4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水平和能力;二是通过党组会、专题会,分层次组织班子成员、办公室相关人员对《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开展集中学习,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于每月底向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组上报日常报备事项月报表;三是对需集体讨论审议事项会议研究情况开展自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经自查,均经过党组会研究;四是落实《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强化会前调研、议题审查、事先沟通等工作,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8次,集中决策事项100余个,有效促进了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10.关于协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29)对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关注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同意,已从长城科技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借用10台车辆用于执法,并向国资公司申请7台执法车辆,确保各基层所、执法大队、特种设备等执法单位至少有一台执法车辆,系统执法车辆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冶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按照《大冶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权限及流程》开展职级晋升程序,认真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环节的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全年选人用人工作公平公正,均未收到相关举报和不良反映;三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多次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就职级等级晋升问题进行沟通,大力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2023年,对局属事业单位职员等级职数进行重新核定,全局核定事业单位职员等级职数58名,较2023年新增22名。2021年以来,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15批39人次,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3批38人次,事业单位专技岗位晋升1批6人次。
1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30)未对退休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2023年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机关党委强化对下辖支部的督导与考核;二是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将退休干部职工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年度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并于2024年1月底组织对下辖8个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开展党建考核,考核结果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三是督促退休干部职工支部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并于1月18日至24日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1)2022年未组织对新任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未举办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2023年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对2023年支部集中换届后8名新任的党支部书记和1名总支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机关党委于2024年1月12日举行2023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政工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发展党员、党费缴纳、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重点内容,对下辖党支部全体支部委员近30人开展党建重点业务培训。
12.关于党支部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32)2名党员转正未召开支委会审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2023年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对2021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入党程序不规范、材料审核不严格、归档资料不齐全的情况,经自查,不存在相关问题;三是2024年1月12日,组织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培训,提高支委成员的业务水平。
(33)少数党支部存在未按规定动作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2023年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机关几个党支部于2023年12月25日至26日均召开了支委会,对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剖析,深刻反思,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机关党委坚持每月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支部党员理论学习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支部每月按要求组织召开支委会、支部主题党日,落实好集中缴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等规定动作,规定各支部每月28日前向机关党委报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相关资料。
(34)3名预备党员在民主评议中被评定等次,未对2名正式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2023年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2024年1月19日,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重新组织开展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消对3名预备党员评定的优秀等次,重新评定为不定等次;2024年1月19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重新组织对2名正式党员开展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消对正式党员被评定优秀等次,重新评定为不定等次;2023年12月26日,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进行剖析,深刻反思,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2024年1月12日,举行党务干部培训班,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培训;四是按照有关要求,机关党委指导局属8个党支部于2024年1月18日至25日规范开展了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5)14名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2023年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各党支部支部委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三是重新对14名未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党费基数进行了核定,该14名党员迅速补缴费未足额缴纳党费。2023年12月份,机关党委将该14名党员补交党费,与下半年党费一起存在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四是强化党务公开,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公示。
13.关于日常教育管理不严不紧的问题。
(36)考勤制度流于形式,打卡机形同虚设,对干部职工的到岗情况未进行考勤管理。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落实考勤管理。修订出台《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24年1月份起,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落实考勤管理制度,组织本单位人员考勤,每周一向机关纪委提交《机关工作人员签到表》,机关纪委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并通报。截至目前,已公示考勤情况4期,通报考勤情况4次。机关纪委开展定期对系统干部职工的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共开展督查6次,通报纪律情况5次;二是强化请休假管理。根据《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督促干部职工严格履行书面审批手续。
(37)个别干部职工频繁请假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分管的2名同志分别于2024年2月4日对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频繁请假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的2名同志分别作出书面检查;二是12月份,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对请休假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强调,强化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先审批后休假”制度,对于干部职工“口头请假”情况,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要提醒、督促当事人事后及时履行书面审批;四是强化请休假管理,办公室对《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进行台账管理,定期对请休假审批情况进行自查,杜绝审批手续不规范情况。2023年,全局干部职工规范填写《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书面履行请休假手续。
14.关于激励措施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38)基层站所公务员晋升职级占比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调研摸底。2024年1月份组织对单位公务员队伍和职级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强化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谋划;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局党组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在坚持统筹考虑干部一贯表现、德才素质、工作实绩的基础上,重点考虑扎实在基层一线工作干部,2023年10月份以来,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8人,其中基层所3名同志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三是强化责任追究。12月19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股室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
15.关于临时人员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39)未建立临时人员考核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临时人员考核制度,制定并印发《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临时人员考核工作方案》,2024年2月份组织开展2023年度临时人员考核,通过民主测评、综合评定等方式,由所在单位对临时人员进行评价并评定等次;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临时人员合同续聘、评优表模、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临时人员进行辞退。经统计,全局84名临时人员参与2024年度考核,18人被评为优秀等次,66人被评为合格等次,0人被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40)干部事项记录前后不一致;(41)任前公示简单套用模板;(42)民主推荐材料填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政工相关工作人员迅速对相关干部选拔任用材料错误信息进行了改正;二是组织专题学习。2023年11月3日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12月4日组织政工有关同志深入学习《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大冶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强化业务素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12月19日,市委组织部对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共4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于12月20日对股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中约谈;2024年1月份,股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考察组组长负责制,强化对民主推荐工作程序和材料校对把关,及时收集整理纪实材料。
17.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43)对农民自办宴席、流动餐桌等农村集体聚餐行为疏于监管,备案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市局机关纪委对备案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开展调查,责令相关股室及责任人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大冶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等要求,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同级防范工作的通知》,严格按文件要求抓落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三是摸清全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底数,严格审核许可,建好动态监管台账,同时,严格执行“双向”报备,从严监管。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一)坚持目标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局党组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二)加大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问题整改促推制度建设,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强化工作理念,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整改任务全面、彻底整改。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8722819;联系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一区,邮政编码:435100,邮箱:2858694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