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十五五”市场监管专项规划》
(初稿)
2025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发展要求
第一节“十四五”规划市场监管提质增效
第二节“十五五”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第三节“十五五”市场监管困难与挑战并存
第四节“十五五”市场监管总体要求
第二章 深化改革赋能,着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发展环境
第二节 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生态环境
第三节 打造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维权环境
第四节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监管环境
第三章 聚焦质量提升,着力建设高质量发展格局
第一节 实施质量强县战略
第二节 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
第三节 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第四节 认证和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第四章 守护“四大安全”,着力筑牢民生安全基石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
第二节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全方位监管
第三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监管
第四节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
第五章 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打造高品质执法队伍
第一节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第二节 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第三节 健全执法监督与激励机制
第四节 推进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融合
第六章 加强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基础能力
第一节 实施“铁军锻造”工程,强化队伍专业能力。
第二节 实施“装备强基”工程,补齐执法保障短板。
第三节 实施“星级跃升”工程,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四节 “智慧赋能”工程,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第八章 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节 统筹规划衔接
第三节 强化督查考核
大冶市“十五五”市场监管专项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湖北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重要阶段,也是大冶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发展机遇时期,更是市场监管事业突破瓶颈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湖北、黄石市场监管“十五五”规划和《大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大冶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发展要求
第一节“十四五”规划市场监管提质增效
“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保安全、提质量、促公平、优服务”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持续迸发。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成立全省首家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贯穿全业务链条的“一站式”集成服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开展“个转企”“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落实营业执照注销免回收制度等便利措施,在全省首推无欠税证明代替清税证明。截至2025年底,我市各类经营主体总数达116244户,较“十四五”规划同期增长71.82%;其中企业29309户,较“十四五”规划同期增长86.30%。
(二)“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不断巩固。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全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建设,建成湖北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大冶分中心,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精准度与效能。深入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七统一”整治、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等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对我市21家疫苗接种点的全覆盖检查,按时按量开展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和日常监督抽样,及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聚焦电梯、气瓶、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开展定期检验和隐患排查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工业产品假冒伪劣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专项整治,及时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市场环境治理有序提升。加强加油站、水电气、眼镜等重点领域计量行业专项治理,针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五查”行动,加强对网络交易信息的监测和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以及房地产、旅游、汽车销售、电信等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规范整治,加强对殡葬、养老服务、特许经营、居民用水电气、医保基金等领域价格专项整治。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合作机制,与鄂州市梁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公平竞争审查跨区域合作协议。推进12315和12345热线的整合,确保办结率100%。发展ODR企业43家,在商圈、社区等场所共建立维权服务站41个,覆盖率达92%。探索实施“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优化整合对同一业态经营主体的抽查事项,将抽查类别精简至69个,任务数压缩至121个;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100%。
(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我局共有6项先行试点改革项目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其中2024年“大冶市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帮扶先行区试点”项目被纳入国家级试点改革事项,“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两站’建设”项目被纳入全国首创性改革事项。2025年,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机制创新改革试点被纳入国家部委试点改革事项,并顺利通过验收。
(五)品牌建设与质量强市走深走实。“十四五”期间,全市大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品质服务、高效能管理,先后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县域,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95件,有效商标拥有量9409件,较“十四五”规划初期分别同比增长125%,59.39%;中国驰名商标5件,新获批中国地理标志商标4件,总量达6件,新认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指导“大冶市惠企服务数据集”成功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现破“零”。坚持质量提升示范引领,“十四五”期间,大冶换热器、配制酒包装材料、纺织服装、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链连续入选全省“万千百”质量提升示范项目;2022年度大冶市荣获“质量强省工作推进成效明显地方”;2023年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荣获湖北省第九届长江质量奖;2023年至今,大冶市劲牌公司、迪峰公司、宏泰铝业3家企业9个产品成功获评“湖北精品”;大冶市“1+N”全域综合质量服务站获评2024年度省级质量服务站。全市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14项、团体标准34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量突破1100项;成功申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个;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目前全市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7项,累计为企业和居民免费检测计量器具8万多台件。
“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黄石市局的正确指导下,大冶市市场监管能力、高质量发展动力、基础建设水平、干部素质能力等各项得到了提升,为“十五五”期间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二节“十五五”市场监管任务艰巨
“十五五”时期,大冶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瓶颈突破期,发展活力迸发期、任务挑战递增期、转型升级关键期,也是新阶段,市场监管工作面临更高要求和更重任务。
(一)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艰巨,随着大冶市重点发展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产业,亟须强化质量引领、标准支撑和品牌培育,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二)保障民生安全的责任重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期待持续提高,网络消费、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增多,需要构建更全面、更精准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形式所需。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仍有发生,亟须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的需求迫切。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同步提升。
第三节“十五五”市场监管困难与挑战并存
“十四五”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要求、市场发展环境的日新月异等,当前,大冶市市场监管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一是监管体系仍有短板弱项。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跨领域、跨区域监管衔接不够顺畅,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分乡镇(街道)监管人员不足、装备落后,难以满足全覆盖监管需求。二是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当前我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点多面广,遍布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且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与庞大的监管对象数量严重不成正比,平均每个所现有2.5个具有执法资质的工作人员,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三是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手段日趋隐蔽,特种设备老龄化,信息化监管水平低等问题突出,网络交易、跨境电商、预付式消费等新业态监管规则尚不健全,风险识别和处置难度增加。四是质量基础支撑不足,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需求衔接不够紧密,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动力不足,质量技术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五是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存在重效益、轻质量、弱合规的倾向,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六是监管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智慧监管平台数据整合不够充分,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不够深入,“信息不及时、不对称”问题尚未完全破解。
第四节“十五五”市场监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大冶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监管为民、服务发展、依法监管、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核心,以保障安全为底线,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大冶市建设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县域标杆提供坚强市场监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执法,优化服务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依法科学监管。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制度规则,运用科学方法和先进技术,推进精准监管、智慧监管、综合监管,实现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
4.坚持改革创新驱动。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5.坚持系统协同共治。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的协同共治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三)发展目标
扎实推进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行风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四个建设”,到2030年,建成与大冶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高,营商环境达到省内县域先进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安全监管防线更加牢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万台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1以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2.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升。质量强市建设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覆盖全市所有重点产业园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XXX项以上,培育省、市级名牌产品XXX个以上,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3.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更加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持续加大,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全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总量突破XXX万户,年均增长XXX%以上,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
5.监管效能显著增强。智慧监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更加广泛,非现场监管覆盖率达到XXX%以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覆盖率达到100%,信用监管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综合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表1 “十五五”时期大冶市市场监管主要指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5年 达成值 | 2030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市场主体活力 | 1 | 企业在市场主体总量中的比重(%) | 25 | 27 | 预期性 |
2 | 每千人拥有企业数(户) | 36 | 38 | 预期性 | |
3 | 新注册企业三年存活率(%) | 60 | 70 | 预期性 | |
市场竞争秩序 | 4 | 双随机任务信用风险分类任务占比(%) | 100 | 100 | 预期性 |
5 | 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占比(%)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7 | 发展在线纠纷解决企业(家) | 52 | 100 | 预期性 | |
市场供给质量 | 8 | 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3.7 | 5 | 预期性 |
9 | 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万件) | 0.95 | 1.2 | 预期性 | |
10 | 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项) | 67 | 82 | 预期性 | |
11 | 培育优质团体标准(项) | 13 | 18 | 预期性 | |
12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 | 27 | 31 | 预期性 | |
13 |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有效证书(张) | 1004 | 1250 | 预期性 | |
14 | 长江质量奖(含提名奖)(家) | 2 | 3 | 预期性 | |
15 | “湖北精品”(个) | 9 | 20 | 预期性 | |
16 | 省级质检中心(家) | 1 | 2 | 预期性 | |
17 | 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个) | 1 | 2 | 预期性 | |
市场安全形势 | 18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率(%) | 3 | 3.6 | 约束性 |
19 | 幼儿园和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0 | 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 99 | 99 | 预期性 | |
21 | 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 95.44 | 96 | 预期性 | |
22 | 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 0 | 0.04 | 约束性 |
第二章 深化改革赋能,着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发展环境
规范经营主体信息登记。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规范管理,依法规范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引导企业确认备案事项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经营主体登记、登记档案查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年度报告报送和自主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网上亮照等市场监管业务中的应用。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
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度。落实《关于推行企业开办“1050”服务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企业开办服务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即新开办企业六个事项(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实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六个事项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新设立企业免费赠送一套5枚印章,免费邮寄营业执照、印章。
进一步提升注销便利度。落实《大冶市市场主体注销联合协作机制》《大冶市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一是进一步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二是进一步减少企业注销提交材料;三是进一步压缩企业注销办理时限;四是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三)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提升“一业一证”办件深度,扩展“一业一证”改革覆盖面,并提升原有办件深度。制定完善综合审批制度规范,推进综合审批系统建设,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打造“4+2+N”工作矩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链,形成机制健全、平台高效、改革有力的高质量发展生态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效能、要素保障水平、创新发展能力、经营主体质量等四个方面显著提升。一是建立4个核心培育机制,包括“双牵头”工作协同机制,“双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政找企”精准服务机制,“企呼我应”高效处办机制。二是搭建2个高效服务平台,分别是个体工商户服务平台和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三是落实N个重点改革举措,包括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服务、精准引才留才、强化创新推动、提升质量服务、指导品牌创建、健全监管机制。
提升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质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登记备案事项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义务。试点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依据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要求,分类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异常判定和法定期限内调整、细化特定公司申请出资期限豁免调整规程、建立“僵尸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集中统一另册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部门联合协同办、线上线下一体办、服务扩面高效办等方式,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把推动高效办理企业信息变更、企业迁移登记、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提升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深化经营主体退出便利化改革。深入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工作,明确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优化企业注销服务,持续优化登记程序。聚焦经营主体注销过程中因少数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缺失而难以形成决议或者无法签署材料等问题,进一步畅通退出渠道。持续提升经营主体通过司法程序退出市场的工作质效,积极推动经强制清算、破产程序的经营主体快速出清。支持暂有困难的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暂时歇业,降低主体维持成本。
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强活力。打造“4+2+N”工作矩阵,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链。充分发挥市级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探索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工作机制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跟踪监测机制,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针对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培育帮扶。全面推行“个转企”一件事,支持、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不断优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平台,提高各部门信息核验、变更等环节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
第二节 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运行规则,建立“季通报、年评估”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100%配备专职审查人员,确保审查工作专人专责。深化武汉都市圈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合作,整合都市圈公平竞争审查资源,聚焦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协同开展政策措施定期清理、评估、互审、信息公开等合作。优化新增政策审查流程,严把政策出台关口,确保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抽查,以抽查代替存量措施清理,通过精准检查、问题反馈,倒逼各单位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强化督查问责,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性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单位实行“挂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扩大第三方评估范围,除重大政策外,将县区级重点政策纳入评估范畴,推动实现第三方评估常态化、全覆盖,以专业评估提升政策科学性与公正性。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优势执法力量,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和特定时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办公布一批有重大震慑力的典型案件。加强商业秘密、商业标识和商业信誉保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行政、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强化传销综合治理,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执法联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推动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加大直销企业监管力度,推进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直销行业风险预警和风险化解,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源头监管治理。严格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准入管理,统筹企业增量和存量,严格安全、技术、质量等审批要求,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减少过度进入,防范低质恶性竞争。治理价格无序竞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比价、虚假宣传、低价倾销等市场乱象。坚决打击侵权假冒、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加大对地理标志、名牌产品的保护,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查处力度,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查处对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宣传活动,推动信息公开与联合惩戒。指导行业协会依法自律,自觉抵制低价倾销、互黑互踩等乱象。
第三节 打造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维权环境
加强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建设。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和解,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保护,推动消费纠纷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联合公检法司探索建立消费快处联动、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和质量。推行“消费维权首问负责制”,提高大型商超和重点企业维权工作站覆盖率。依托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共建专业维权机构、维权绿色直通车,不断拓展畅通维权渠道。加强维权数据分析,针对消费投诉前20名的企业,制定专项“体检报告”,逐家靶向帮扶,进行溯源降诉,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探索开展“百千万”放心消费孵化培育行动。
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推进消费纠纷诉前和解协同、社会联合调解协作、重大(疑难)纠纷社会联防联控。充实社会联合调解队伍,开展常态化业务技能培训,探索创建“金牌调解员”培养计划。大力宣传推广“全国智慧3·15平台”“湖北消费投诉和解平台”。推动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商场、超市、市场、景区等消费集中场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消费纠纷就地化解。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建立行业性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投诉信息阳光公示、消费行业数据公示、企业红黑榜公示等公示工作,努力提升消委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持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加强“一法一条例”宣贯。聚焦“一老一小”、学生、农民、残障等重点消费群体,加强个性化普法宣教引导。发动更多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荆楚维权—放心购—放心礼—放心游”消费评测系列活动,全面点亮“放心消费还是黄石”品牌。及时收集、分析消费投诉举报信息和市场监管执法数据,针对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风险,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报道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消费警示提示制度,明确消费风险提示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消费风险监测、识别、评估机制,以及消费风险提示信息内容管理、审核、发布制度等。
第四节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交易监管环境
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水电气、教育、医疗、物业、防疫物资等涉及重要民生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执法。及时更新发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加强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加强对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依法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市场价格监管前移制度,形成重点领域价格行为规范制度,探索不同行业明码标价的规则和方法,健全价格收费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推进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
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建立网络市场主体档案,全面归集网络平台内经营者主体数据,完善更新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档案,推动主体档案与日常监管、风险研判、案件查办等工作深度融合。规范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和管理,依法将网络交易合规数据用于监管执法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完善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与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推广总局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和省局网络交易监管与合同监管系统覆盖局、县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第三方网络交易监测服务的优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网络交易监测系统,针对重要民生领域和重大网络交易时间点开展专项监测。健全涉网电子证据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涉网违法交易电子证据收集管理制度,系统制定电子证据收集、储存、调用全流程操作规范。
引导广告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强化预防为先,建立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广告企业诚信经营。加大对广告创意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广告企业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加强广告中小微企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法律素养。
第三章 聚焦质量提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格局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不断提升“大冶制造”“大冶标准”“大冶品牌”“大冶服务”的竞争力,为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提供质量技术和知识产权支撑,不断增强大冶产业质量竞争力。
第一节 实施质量强县战略
统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产品、工程、服务三大领域质量全面提升,支持劲牌公司、长城汽车等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推动“殷祖白茶”“黄金湖风干鱼”等特色产品品牌高端化发展,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食品饮品、建筑工程、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实施质量标杆引领计划,鼓励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以质量提升促进产业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建立“大冶质量讲堂”,通过组织开展公益性质量培训、现场质量诊断、质量成果发布等形式,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发展理念,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运用先进质量工具方法,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培育高价值品牌矩阵。完善商标注册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商标申请指导、注册服务、业务培训等工作,提升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夯实区域品牌发展根基。建立健全品牌创建培育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指导重点企业申报“湖北精品”,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形成涵盖省级龙头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高价值品牌矩阵。统筹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保护工作,建立跨区域品牌保护协同机制,严厉打击“傍名牌”、网络售假等行为。加强品牌宣传推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节 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
创新打造大冶精品标准品牌,树立全省标杆示范。以创新驱动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标准化工作标杆。鼓励辖区企业通过构建覆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到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全链条评选体系,兼顾龙头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标准化发展格局。为擦亮“大冶精品标准”品牌,大冶市拟出台专项评审细则,组建专家评审组,每年开展评选,并对获评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和资金奖励,树立行业标杆。同时,拟修订《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大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预计将新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奖励内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这一创新实践不仅契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政策要求,更在全省范围内树立了标准化建设的“大冶样板”,推动氢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抢占标准制高点,以高标准引领产业升级。通过打造“大冶精品标准”品牌,该市将全面提升区域标准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以标准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大冶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重点布局氢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铝行业等优势产业标准化建设,逐行业打造符合地方特色、技术先进、市场认可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将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依托标准化实现模块化设计与智能制造,可缩短研发周期20%,降低生产成本15%;在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凭借标准引领关键技术突破和产品迭代,预期带动重点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推进“标准化+绿色制造示范工程”,在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领域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绿色制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在氢能源等绿色新型领域中,作为湖北省首个国家级氢能项目,大冶积极构建制氢、储氢、加氢、用氢的氢能源全产业链,加快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破除发展能耗瓶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通过绿色标准体系的全面应用,相关企业可实现单位产品能耗降8%—12%,污染物排放减少15%以上,年均节约能耗成本逾5000万元,显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市场绿色认证竞争力。
完善保障机制,推动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实施保障与预期目标。确保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建立“四位一体”推进机制。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将标准化重大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库,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深化开放合作,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国际标准化活动;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在我市重点园区建设标准化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系统推进,到2030年,力争实现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项,培育优质团体标准6项,建成1—2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2—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标准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至15%以上,使标准化成为助推大冶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
第三节 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加快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围绕我市低碳采冶和绿色建材、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主导产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提质工程,支持重点产业创新主体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联合高校共建产业专利池,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
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和湖北省优势商标培育指导,积极组织优势商标品牌参加“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地理标志大赛,着力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名优品牌,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
加速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建设,推动高价值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等金融创新模式,定期发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企业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积极推动专利产品备案认定和开放许可,畅通专利技术交易转化渠道。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跨部门协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两站”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融站入所”及保护工作站省级标准实施,加大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第四节 认证和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建设专业高效的检验检测保障体系。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整合、提升一批检验检测共性技术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一体化服务。支持省级换热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省级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创建。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助推技术改造、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
打造权威公信的质量认证认可体系。针对产业链供应链的断点、堵点问题,建立覆盖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模式。鼓励认证机构聚焦产业高端化发展需求,制定行业标准,创新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探索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中小企业贯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提高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持续优化质量认证市场环境,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有效传递质量信任,促进优胜劣汰。引导认证机构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投入,提升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数字化管理能力,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加大对数字产业的质量认证支撑力度。
第四章 守护“四大安全”,着力筑牢民生安全基石
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全过程风险化解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
紧盯食品生产环节,筑牢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高风险企业实现月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一般风险企业季度检查无遗漏。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放行等全环节台账,推动企业100%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开展“利剑”系列专项整治,依托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强化抽检筛查,确保问题产品早发现、早处置。
严管食品销售环节,规范流通市场经营秩序。聚焦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社区食杂店等重点场所,严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明码标价、索证索票”常态化检查。针对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履行入网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等义务,对网络订餐、直播带货食品开展专项排查,严厉打击线上线下“两张皮”等问题。深化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制度,实现入市食品质量可追溯。
抓实餐饮服务环节,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餐饮企业、网络订餐商户为监管核心,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力争实现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100%达标。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针对后厨卫生脏乱差、食材储存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推动餐饮行业标准化发展,鼓励连锁餐饮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引导小餐饮、小作坊“提档升级”。在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打造食品安全示范餐饮街区,树立行业标杆。
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提升全流程保障能力。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整合升级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各环节监管信息实时共享、风险精准预警。强化检验检测支撑,拓展食品微生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等检测参数,提升问题食品检出能力。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闭环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餐饮安全进万家”等活动,培育社会监督员队伍,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第二节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全方位监管
加强药品质量全程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完善全程可追溯监管链条。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监管力度,严管血液制品、注射剂和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加强执业药师在岗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网络售假等新兴药品违法行为。不断增强药品安全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支持零售药品连锁发展,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监督医疗器械经营落实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编码规定,加强植入性、无菌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经营监管。推进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使用UDI管理功能。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质量评估体系。
提升化妆品监管效能。加强特殊用途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管,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产品准入管理要求,重点整治主流电商平台销售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以及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制用物质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化妆品安全使用警示。
完善协同共治机制。深化与公安、医保、法院等部门联动;健全恶意投诉举报处置流程,降低对经营主体的侵扰。每年开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邀请市局专家授课;积极举办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提升全市药品安全宣传力度以及基层药学服务能力;推动基层所标准化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持续引导药品零售连锁,巩固药品零售集约化经营。预计“十五五”期末,药品全程追溯体系覆盖率100%,医疗器械UDI管理覆盖率100%;执业药师在岗率100%。
第三节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监管
到2030年,全市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控制在0.04起以下,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持“零发生”;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均达到100%。重点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对内实现登记、检验和监管同一平台;对外实现与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新增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功能,特别是在重点领域、重点设备上实现100%全覆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80%以上的重点使用单位建立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非重点场所中小企业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9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保持100%。优化基层监管力量配置,通过特种设备监管任务全面下沉、编制调整等方式,使基层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数量与设备总量增长相匹配,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监管人员对特种设备的知识和智能化监管手段掌握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单位的信用监管力度,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明确生产、使用、维保单位的安全职责边界,对重点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督促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对重点场所、高风险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推动建立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确保非重点场所中小企业安全培训全覆盖。
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安全监管。以特种设备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以及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期未检、非法改装、使用不合格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提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对现有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更新优化,整合现有登记、检验、监管数据资源,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新增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模块,对电梯、叉车、起重机械等高风险设备上加装智能传感器,对设备运行参数、故障预警信息进行动态采集分析,建立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优化基层监管力量配置与能力提升。根据特种设备分级监管,全面下沉监管任务,结合区域设备分布密度和监管任务量,科学调整基层监管人员编制,重点向高新区、东岳街办等设备集中区域倾斜,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专职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组织覆盖法律法规、设备原理、隐患排查、智慧平台操作等内容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推进信用监管与社会共治。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实施分类监管。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企业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通过12315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举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第四节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
锚定源头管控,筑牢质量准入防线。以原材料质量为核心,聚焦铁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建立关键原材料质量追溯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加工行为。针对长城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新型建材产业园等重点园区,推行“入园即服务、投产即监管”模式,将质量要求嵌入企业开办、项目建设全流程,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原材料检验、工艺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三道关口”,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聚焦生产过程,强化精准监管效能。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分类分级、风险管控”监管模式,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精密机械、节能环保材料等列为高风险产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覆盖;对一般工业产品实施信用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度。依托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技术支撑,针对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汽车零部件尺寸偏差、建材产品强度不达标、金属制品耐腐蚀性能不足等共性问题。推动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采用ISO9001等先进管理标准,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从生产工艺、技术创新等方面破解质量瓶颈。
严抓流通末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以大型商超、工业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为重点,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清查行动,严查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明、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对网络销售的我市特色工业产品实施“源头追溯+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督促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针对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开展“质量惠民进乡村”活动,严厉打击“三无”产品、翻新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基层群众消费安全。
强化支撑保障,构建质量共治格局。深化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推动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在现有能力基础上,重点拓展新能源材料、精密零部件等领域检测参数,力争“十五五”末工业产品检测能力覆盖我市十大支柱产业。建立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质量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市场准入。加强质量宣传与人才培育,开展“质量月”“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等活动,培育一批“大冶工匠”和质量领军人才。
第五章 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打造高品质执法队伍
执法队伍是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一线主力”,直接关系县域市场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立足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体制机制优化、专业能力提升、监督激励强化、规范与信息化融合,全面锻造适配县域治理需求的市场监管执法铁军。
第一节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理顺层级执法权责。统筹日常监管、一般案件查办和重点专项执法,整合执法职能避免交叉;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承担网格巡查、隐患排查、简易程序执法等一线任务,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村(社区)设“监管员+信息员”,打通执法“最后一公里”。
健全协同执法机制。建立市场监管与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聚焦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实现跨域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结果互认;重大复杂案件向上级申请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办案模式。
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年轻执法人员优先向基层输送和保障,优先保障乡镇(街道)监管所执法需求;实行轮岗学习机制,分批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综合执法大队轮岗学习,通过专业人员带领办案,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基层执法设备保障,为基层配齐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
第二节 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分级分类教育培训。针对领导干部、中层骨干、一线执法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分别开展政策解读、案件查办、实操技能等专项培训,突出常用法规、现场检查、快速检测等县域实用内容,每年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实战化能力提升。依托本地检验检测中心、重点企业建立实训点,开展食品快检、特种设备检查等实操训练;每年组织执法技能比武,建立本地典型案件库,通过案例研讨分享办案经验。
“一专多能”培养。结合我市业态特点,推行“每人主攻1个专业领域+兼顾多领域监管”模式,培育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骨干人才;鼓励执法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审,提升技术型执法人才比例。
第三节 健全执法监督与激励机制
全流程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评查,重点核查案件程序、文书规范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投诉举报。
科学激励机制。将执法实绩与评优评先、岗位晋升挂钩,表彰奖励在专项整治、重大案件查办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执法免责情形,为敢于担当、依法执法的人员撑腰鼓劲。
第四节 推进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融合
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开展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规范培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提升信息化应用。为基层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现场检查、信息查询、案件上报“一键办理”;对接上级监管平台,整合县域市场主体信息、监管记录等数据,辅助风险研判和精准监管。
第六章 加强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市场监管基础能力
第一节 夯实基层监管硬件设施建设
第二节 强化基层监管人才队伍培育
第三节 提升基层智慧监管技术应用
第四节 完善基层监管协同联动机制
针对人员、装备、标准化等突出短板,制定靶向措施,确保资源投入与实际需求高度匹配。依托数字化技术,推动监管方式从“人海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效率。推行服务型执法,实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到2030年末,14个市场监管所实现“队伍专业化、装备标准化、创建全域化、监管智慧化”,整体履职能力达到区域先进水平,平均每所人员配置在4—5人,持证率保持100%,培养15名以上涵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专业骨干,打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监管队伍。配齐移动执法终端、快检设备等辅助装备,装备达标率100%。
实施“铁军锻造”工程,强化队伍专业能力。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结合各所监管面积、监管对象数量,动态调整人员配置,避免“忙闲不均”。建立“上下联动”交流机制,每年安排10名以上基层人员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技能比武”三级培训机制。每月开展1次基础法规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专业培训,每年举办1次全系统技能竞赛,以赛促学提升实战能力。建立专家库、师资库、业务库人才体系,将入库人员与评先评优、职级(等级)晋升直接挂钩。优先将三星以上市场监管所所长和业务骨干纳入人才库和师资库,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心理辅导、健康保障等关爱活动,提升队伍凝聚力与归属感。
实施“装备强基”工程,补齐执法保障短板。参照国家及省级执法装备标准,结合基层实际需求,明确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快检设备、执法用车等装备的配置规格与数量,确保装备实用性与兼容性。2026—2027年,完成执法记录仪补充配置(新增33台),实现“一人一台”;2028—2029年,为14个所配齐执法用车及快检设备;2030年,升级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与上级智慧监管平台数据互通。制定《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装备管理办法》,明确装备申领、使用、维护、报废流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装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服务执法工作。
实施“星级跃升”工程,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标准(三星75分、四星80分、五星90分以上),对14个所开展全面自评,建立“一所一档”建立台账,明确各所星级目标、短板弱项及整改措施。由已创建成功的1个四星所、2个三星所与未评星所结成帮扶对子,共享创建经验、规范业务流程。定期开展1次交叉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问题。以“组织机构、内部管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基础保障”五大指标为核心,重点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服务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推动各所从“达标”向“优质”跃升。将星级创建结果与所长考核、经费拨付、资源配置直接挂钩,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
实施“智慧赋能”工程,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整合现有数据资源,构建涵盖市场主体信息、监管记录、投诉举报、风险预警等功能的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问题闭环管理,减轻基层报表负担。在食品药品领域推广“溯源监管”系统,实现食材来源、检验检测等信息全程可查;在特种设备领域运用“远程监控”技术,提升风险预警能力。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抽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优化营商环境。邀请群众、媒体参与监管。聘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形成“监管部门+社会力量”的共治格局,提升监管公信力。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智慧监督系统,实现执法过程可溯、企业评价闭环。完善行政指导“三书一函”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学法减罚”,实现监管与服务双赢。
第八章 规划组织实施
聚焦规划落地见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衔接协同、严格督查考核,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实施保障体系,确保“十五五”时期县级市场监管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发改、财政、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场)为成员的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任务推进中的堵点难点,统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资源配置。
明确责任分工。市场监管局作为规划实施主体,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乡镇(街道)监管所及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衔接配合,形成“牵头主抓、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将市场监管规划任务纳入本地重点工作,确保上下联动、层层落实。
强化要素保障。建立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市场监管执法、装备更新、人才培养、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重点任务实施;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高风险领域倾斜,破解基层“人少事多”难题;加强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协作,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市场监管领域共治。
第二节 统筹规划衔接
纵向衔接联动。严格对标国家、省、黄石市级市场监管“十五五”规划要求,确保县级规划与上级规划在目标设定、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上同向发力、无缝衔接;建立向上汇报沟通机制,及时争取上级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承接好上级部署的试点示范任务;加强对乡镇(街道)监管工作的指导,推动规划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
横向协同融合。加强与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营商环境优化、质量强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专项规划的衔接,避免政策冲突和资源浪费;建立跨部门规划协同机制,在市场准入、竞争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与相关部门规划形成互补合力,共同破解我市市场监管突出问题,提升治理整体效能。
动态调整优化。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每半年对规划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掌握进展成效与存在问题;结合国家政策调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市场监管新态势,对规划内容进行适时修正完善,确保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和“僵化执行”。
第三节 强化督查考核
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年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规划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规划实施成效进行独立评估,客观评价工作实绩;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12315平台、政务公开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议。将督查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动态调整和后续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形成“督查—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