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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服务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20    文章来源:大冶市司法局

    一、事项名称

    法律咨询援助服务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受理机构

    大冶市司法局

    四、受理条件

    1.面向法人事项主题:无

    2.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其他

    3.服务对象:自然人

    4.申请条件:解答法律咨询问题;给予法律援助(要符合经济困难和符合法定条件)。

    五、申请材料

    1.上传申请人身份证的正反面;

    2.上传低保证、救济证、残疾证、五保证、无固定收入证明等相关经济困难的资料或说明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依据《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

    3.上传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    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