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大冶市司法局办公室是大冶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大冶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大冶市司法局以下信息:
1.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3.规范性文件;
4.规划计划;
5.财政预决算及统计信息;
6.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7.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
8.行政执法结果;
9.公共法律服务;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大冶政府网(大冶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hbdaye.gov.cn/zfxxgk/dfbmptlj/szbm/dyssfjjgjj/zfxxgkzn_16659/)进行公示,此外,还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大冶市司法局办公室
2、办公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大棋路1号
3、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4、联系电话:0714-8710148
5、通信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大棋路1号 市司法局办公室;
6、邮政编码:435100
7、电子邮箱:dy_sfj@huangshi.gov.cn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录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大冶市司法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y_sfj@huangshi.gov.cn;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税发〔2021〕4号)的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受理机构:大冶市司法局办公室
2、办公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大棋路1号
3、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4、联系电话:0714-8710148
5、通信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大棋路1号 市司法局办公室
6、邮政编码:435100
7、电子邮箱:dy_sfj@huangshi.gov.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统一在60日内依法向大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