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协调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
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保护和监督。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监督工作。指导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水土保持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
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转变职能。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要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节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第一条 根据《大冶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冶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水利和湖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冶政办发[2019]40号,部门机构具体如下:
水利和湖泊局机构内设职能科室6个: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河湖长制工作股、建设监督股、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市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市水利和湖泊局下属单位单位18个: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大冶市水土保持中心、大冶市毛铺水库管理站、大冶市河湖长制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大冶市水政监察大队、大冶市杨桥水库管理站、大冶市九眼桥水库管理站、大冶市红旗泵站管理站、大冶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大冶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大冶市乡镇水利和湖泊管理站8个。
其中大冶湖枢纽工程管理站独立编制预算决算,财务独立核算,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与其他下属单位一起编制预算,财务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6,334.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19.92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9,011.55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334.09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9,031.47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4,088.5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1,391.15 |
30 | 61 | ||||
总计 | 31 | 10,422.63 | 总计 | 62 | 10,422.63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6,334.09 | 6,334.0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92 | 19.92 | |||||||
20808 | 抚恤 | 19.92 | 19.92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9.92 | 19.9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314.16 | 6,314.16 | |||||||
21301 | 农业农村 | 72.90 | 72.90 | |||||||
2130126 | 农村社会事业 | 72.90 | 72.90 | |||||||
21303 | 水利 | 6,241.26 | 6,241.26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456.20 | 1,456.20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23 | 5.23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356.72 | 356.72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1,787.08 | 1,787.08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565.81 | 565.81 | |||||||
2130309 | 水利执法监督 | 124.76 | 124.76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235.36 | 235.36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90.88 | 90.88 | |||||||
2130314 | 防汛 | 833.41 | 833.41 | |||||||
2130316 | 农村水利 | 234.94 | 234.94 | |||||||
213032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9.00 | 9.00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510.24 | 510.24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31.64 | 31.6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031.47 | 1,481.35 | 7,550.1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92 | 19.92 | ||||||
20808 | 抚恤 | 19.92 | 19.92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9.92 | 19.9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9,011.55 | 1,461.43 | 7,550.12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45.80 | 145.80 | ||||||
2130126 | 农村社会事业 | 145.80 | 145.80 | ||||||
21303 | 水利 | 8,865.75 | 1,461.43 | 7,404.32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456.20 | 1,456.20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23 | 5.23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356.72 | 356.72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2,587.34 | 2,587.34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632.10 | 632.10 | ||||||
2130309 | 水利执法监督 | 124.76 | 124.76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235.36 | 235.36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1,568.17 | 1,568.17 | ||||||
2130314 | 防汛 | 833.41 | 833.41 | ||||||
2130316 | 农村水利 | 234.94 | 234.94 | ||||||
213032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9.00 | 9.00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510.24 | 510.24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312.27 | 312.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334.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9.92 | 19.92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9,011.55 | 9,011.55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334.09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9,031.47 | 9,031.47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4,088.54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1,391.15 | 1,391.15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4,088.54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10,422.63 | 总计 | 64 | 10,422.63 | 10,422.6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031.47 | 1,481.35 | 7,550.1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92 | 19.92 | |||
20808 | 抚恤 | 19.92 | 19.92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19.92 | 19.9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9,011.55 | 1,461.43 | 7,550.12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45.80 | 145.80 | |||
2130126 | 农村社会事业 | 145.80 | 145.80 | |||
21303 | 水利 | 8,865.75 | 1,461.43 | 7,404.32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456.20 | 1,456.20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23 | 5.23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356.72 | 356.72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2,587.34 | 2,587.34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632.10 | 632.10 | |||
2130309 | 水利执法监督 | 124.76 | 124.76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235.36 | 235.36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1,568.17 | 1,568.17 | |||
2130314 | 防汛 | 833.41 | 833.41 | |||
2130316 | 农村水利 | 234.94 | 234.94 | |||
2130321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9.00 | 9.00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510.24 | 510.24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312.27 | 312.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22.7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1.87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511.85 | 30201 | 办公费 | 11.8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5.09 | 30202 | 印刷费 | 3.77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72.39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4.52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3.80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82.59 | 30205 | 水费 | 1.11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4.52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0.74 | 30206 | 电费 | 0.38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4.82 | 30207 | 邮电费 | 7.83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4.44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1.33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93 | 30211 | 差旅费 | 3.89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6.1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1.35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67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2.20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0.68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1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19.92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5.18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9.83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39.58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1.3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22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9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1.74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33 | ||||||
人员经费合计 | 1,374.96 | 公用经费合计 | 106.3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81 | 0.50 | 0.50 | 1.3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部门: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第三部分: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决算总收入为10422.6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334.0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88.54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总收入12020.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512.4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8.34万元)对比收入减少1598.17万元,减少率为13.30%,原因为去年因疫情和汛情未完成 项目进度在2021年继续实施,所以项目收入减少,年初结转结余收入增加。
2021年度决算总支出9031.47万元。上年度年决算总支出7812.02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219.45万元,,增长率为15.6%,原因为去年因疫情和汛情未完成 项目进度在2021年实施,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决算总收入是1042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22.63 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决算总支出是90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81.35万元,占16.40%,项目支出为7550.12万元,占83.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0422.6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20年12020.8万元减少1598.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因疫情和汛情未完成 项目进度在2021年继续实施,所以项目收入减少。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031.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万元,农林水支出9011.55万元。比2020年7812.02万元增加121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去年因 疫情和汛情未完成 项目进度在2021年实施,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90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81.35万元,占16.40%,项目支出为7550.12万元,占83.60%。比2020年7812.02万元增加1219.45万元,增长率为15.6%,原因为去年因疫情和汛情未完成 项目进度在2021年实施,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148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4.96万元,占92.82 %,公用经费支出106.39万元,占7.18%。比2020年1694.39万元减少 2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变动主要原因为2021年将罗桥水利站,东岳水利站和金湖水利站移交至当地政府,所以人员经费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8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出国团队 0次,出国人次0 人。比2020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比2020年减少4.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及取消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活动等,所以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3、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1万元。公务和招商等业务活动共计接待11批次,接待人数112人次。比2020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及取消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活动等,所以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6.39 万元,比2020年减少 37.19 万元,下降0.35 %,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 19.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8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专业技术用车 0辆,与去年持平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2021年年末固定资产1392.90万元,比年初数增加了10.59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9 个(涉密项目除外),调整后预算金额为903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其中,重点项目 个,一般项目 19 个,共涉及预算资金 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100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和学习市文件精神,对我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自评情况整体良好。
尹家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7万万元,执行数为1627万元,完成预算88%。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该项目于2021年6月中旬完成招投标合同里任务,经近一年湖泊自身生态链将尹家湖原来的Ⅳ类水质提高到Ш类水质……;二是本项目实施后,湖水水位能够保持在一定范围之内,入湖的污染负荷也通过水生生物的吸收及同化作用得到消减。随着水生生物的不断生长及繁衍,一个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逐步构建及完善起来,生物多样性得以完善和丰富,从而使水体具有较强的自净能力,逐步形成生态良性循环,发挥正常的生态功能……三、通过水生植物和动物的人工引种、自然演替,湖泊的生物多样性将逐步完善和丰富,同时将成为部分水禽赖以生存的重要繁殖地、栖息地和越冬迁徙途径中的“中转站“,为周边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创造条件。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大冶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单位名称: | 评价年度:2021年度 | 总分:98 | 评价时间:2022年7月12日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指标值偏差率 | 备注 | |||||
预算管理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10 | 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预算数×100%。 | 得分按执行率*指标权重记分 | 1928.96 | 1928.96 | 10 | 0 | ||||||
预算调整率 | 10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10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9031.47 | 9031.47 | 10 | 0 | 增加项目资金7375.62万元 | |||||||
目标1: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体干部职工 | 干部人数 | 职工花名册,编制卡 | 82 | 82 | |||||||||
质量指标 | 按时发放 | 10 | 工资发放时间,有无逾期 | 工资表签发日期 | 每月 | 每月 | 10 | ||||||||
按政策发放 | 是否足额发放,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现象 | 与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政策对比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工资表合计张数 | 一年 | 一年 | |||||||||||
成本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0 | 保障职工法律规定的待遇 | 预算是否按计划足额拨付 | 1375.33 | 1374.96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 持 续 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全体干部职工满意度 | 10 | 职工满意度 | 全体干部职工满意度 | 职工对单位满意程度 | 单位综合测评 | 10 | |||||||
目标2:日常公用支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局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全局公务用车 | 机关公务用车 | 固定资产卡片账,固有资产登记表 | |||||||||
质量指标 | 全局日常费用 | 正常运行 | 全局日常费用 | 保证单位公务正常开展 | 有无违规用车 | ||||||||||
时效指标 | 全年 | 全年 | 全年 | 经费使用统计、考核周期 | |||||||||||
成本指标 | 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 | 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 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6.9 | 106.39 | 8 |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 | 5 | 1.8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局各项工作 | 10 | 更好发开展全局各项工作 | 全局各项工作 | 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社会公益职能 | 10 | |||||||||
环境效益指标 | |||||||||||||||
可 持 续 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全体职工满意度 | 10 | 职工满意度 | 全体职工满意度 | 9 | |||||||||
年度目标3:项目类资金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人口后期项目扶持 | 1 | 新增人口后期项目扶持 | 22个 | 22个 | 21个 | 1 | |||||||
两区经济发展项目 | 1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 | 21个 | 21个 | 25个 | 1 | |||||||||
质量指标 | 小水库后扶项目 | 1 | 小水库后扶项目 | 0个 | 0 | 0 | 1 | ||||||||
时效指标 | 验收情况 | 1 | 验收情况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1 |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完成时间 | 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 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 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类支出 | 3 | 项目类支出 | 174.5 | 7550.12 | 3 |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22.2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 1 | 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 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 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 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 1 | ||||||||
定期深入河湖开展巡查 | 定期深入河湖开展巡查,积极查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各类问题 | 定期深入河湖开展巡查,积极查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各类问题 | 定期深入河湖开展巡查,积极查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各类问题 | 定期深入河湖开展巡查,积极查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各类问题 | |||||||||||
环境效益指标 | 提升群众幸福感受和宜居水平 | 1 | 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 提升群众幸福感受和宜居水平 | 提升群众幸福感受和宜居水平 | 提升群众幸福感受和宜居水平 | 1 | ||||||||
可 持 续 影响指标 | 水利设施,道路交通 | 1 | 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 长久运行、长期改善 | 长久运行、长期改善 | 长久运行、长期改善 | 1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群众满意度 | 97% | 9 | |||||||||
约束性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1.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2.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3.资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 | — | (负数) | — | |||||||
1.预算调整率指标不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调整。 2.产出和效果原则上以人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基础进行评价,如有调整请在备注栏说明。 3.指标说明相关内容: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由各单位完善。 4.子目标根据重要程度赋权,子目标中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与满意度指标的权重比为5:4:1。 5.计分规则:(1)满分100分制,不设置附加分。(2)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权重区间 100-80%(含 ),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4)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若为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权重。(5)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6.指标值偏差率=(实际完成值-预期目标值)/预期目标值。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局机关部门预算支出1928.96万元,2021年部门决算支出9031.47万元。
1、基本支出1481.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56.20万元,用于工资福利、奖金、保险、职业年金、增资及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金)19.92万元。
2、项目支出7550.12元,用于防汛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抢险救灾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维护、农村安全饮水、水库移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3、“三公”经费支出1.8万元,其中: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较低,原因是组织市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时,优先使用向省厅争取的奖励资金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按时拨付资金,达到资金支出序时进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做好防汛准备工作,保障防汛工作会议召开
我市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后,5月11日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防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按照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要求,及时对组织机构、人员调整、预案完善、汛前检查、水毁修复、清淤除障、物资储备、清除杂草、腾空库容、抢险演练、防汛培训、信息报送、警报发布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周密、全面安排布置。加强汛前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汛前,我市防指办组织9个检查组对各乡镇的防汛备汛、灾后重建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所有涉水建筑物、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市所有乡镇的水利工程开展了两次全面检查,全市共检查出安全隐患65处。按照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责任领导、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调整工期,由市领导包保督办,均已逐一销号。抓好防汛抗旱调度,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工作,针对今年的汛情,做好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及重点湖泊、水库水位调度工作及大冶湖枢纽工程、东沟闸及各水库的运行调度工作。汛期我们根据气象水文资料进行科学研判,下了13份调度令,调度大冶湖泵站累计抽排水2.14亿立方米。调度超汛限水库开闸放水,累计腾空库容5000万m3,为应对今年几次强降雨过程提供有力支撑。通过现场储备及代储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储备编织袋53万条,彩条布2.7万平方米,砂石料1.3万立方米,木桩11760根,铁锹2800把,宾格网(铁丝笼)300个。
2、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防汛避险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
全市14个乡镇、场、街办在重要路段设置群众转移路线牌、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标语,在危险水域设置禁止游泳警示标志;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防汛业务知识水平和群众防汛避灾避险意识。积极争取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委托黄石市振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大冶市重点山洪沟栖儒港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并提出了相关处理措施。
3、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联合财政、发改、农业“四大家”联合《关于印发<大冶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冶水利〔2021〕29号)。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2025年前计划完成改革面积52.64万亩,其中2021年完成新增改革面积22.01万亩。提前谋划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加快人计量设施建设,委托黄石振兴堪查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红峰等5个灌区的计量设施建设设计审查工作。并根据毛铺、红旗、杨桥等灌区的改革实际情况联合财政局出台了《大冶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设工作
4、抓好小农水运行管护工作
大冶市在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管理上,经过多年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以乡镇管理为主的模式,出台了《大冶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以及强农惠农水利政策等诸多政策,落实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管护经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维修经费)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台账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利工程登记造册,落实管护责任,并建立管护台账和问题台账,及时上报市水利和湖泊局,形成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台账(水库102座,1万m³以上山塘358口,75KW以下泵站177座,农村饮水工程58处、水闸工程214处)。
5、立足“管”,严格落实河湖监管。30位市级河湖长、141位镇级河湖长、276位村级河湖长、11位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34家河湖长制市直督导部门,严格按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等文件要求,定期深入河湖开展巡查,积极查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各类问题。我市河湖长办联合“湖北师范大学”编制完成32条河流、6个湖泊、3座中型水库的“一河(湖)一策(2021—2025)”方案,为河湖长履职尽责、系统推进河湖治理管护提供科学依据。市河湖长办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多次深入全市各乡镇河流、湖泊、水库、小微水体现场,将发现的重点问题拍摄成暗访片。每季度组织全市14个乡镇(场)、34家河湖长制市直督导部门上千名志愿者参加主题为“美丽大冶是我家,水环境保护靠大家”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划界工作,已完成60条河流、102座水库、3大湖泊、28个泵站、42个水闸、11条重点渠道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埋界桩10062根、安装公告牌653块。全面推进小微水体管护,将5144个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设置小微水体管理公示牌约4200块,完成灵乡镇泰山纪门口塘、陷塘湾下塘等4个小微水体示范点建设。尹家湖水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已完工,保安湖湿地生态影响处理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决策部署,完成退捕渔民协议签订、捕捞许可证回收、发放补偿资金和生活补助等工作,销毁无证渔船20余艘。省级下达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3平方公里任务已基本完成。狠抓“治”,扎实开展问题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治重点河湖“四乱”问题约620余个,其中拆除涉水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98处,清理湖泊矮围4处、拆除围堤长度1490米。实施水库除险加固险工程4处,小型水库深化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新建的11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行,建成主管网及二三级管网共计269.79公里,近期处理规模6.95万吨/天。城西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已投入试运行(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设置199个水质监测点位,定期对全市所有湖泊、河流、水库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公开通报水质监测结果、积极开展控源截污,目前Ⅴ类、劣Ⅴ类水质比去年减少13个。黄石市级河湖长在我市领责的16个河湖水质70%以上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其余河湖水质总体情况持续好转。
6、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结合中央、省相关精神和要求,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通过深入调查,编制完成了《大冶市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计划对殷祖镇丁山村、高墙村、南山村,金湖街办上冯村、栖儒中学,刘仁八镇大董村、刘文武村,陈贵镇中学、中心小学,灵乡镇曹铺村、贺铺村,配套完善灵乡镇岩峰村供水工程、刘仁八镇金柯村供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消毒设施设备和石家堍水厂水源改造等15处饮水工程实施提标升级建设,受益人口2.3万人。目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营使用有南山村、丁山村、上冯村、曹铺村、贺铺村,茗山乡柯畈小学、还地桥镇中学、灵乡镇正义学校等25处,受益人口达到2.87万人,超额完成年度2.3万人目标任务。强化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按照省、市要求,市安饮中心根据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分月度、季度对全市各类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进行了巡回抽样检测,并针对卫生学检测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并督促整改。共检测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样125个,合格水样116个,水质合格率92.8%。针对问题水样,已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达标。同时,市安饮中心还密切协助和配合黄石市局、大冶市公检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工作,针对卫生学检测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建议书,并督促和指导整改工作,确保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7、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展顺利。2021年度,按照省水利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体计划部署,我局2021年对我市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作,水库维修养护工作也顺利开展。
(二)自评结论。
2021年,我局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突出重点,开拓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冶政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和学习市文件精神,对我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自评综合得分98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是工程建管难度大。工地分散,工程涉及点多、面广,战线长,门类齐全,建设内容较为繁杂,施工环境不优,加之不同类型工程同时开工,在施工、生活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致使建设管理和监理人员很难全天侯的监管,工程实施管理及质量控制难度较大,部分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导致群众出行不便,引起一些群众不满。
2、是少数乡镇认为维修项目资金少,重视不够;个别乡镇维修项目资料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广、专业性强,人员素质整体不高,需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专业技能。
五、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建立健全建设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建议财政部门在我市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解决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问题、解决水利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问题。
六、其他
今后工作,我局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跟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步伐,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抢抓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战略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建设美丽大冶为目标,以加快全市水利事业发展为己任,拓展管理人员的工作思路,加强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好各项水利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足额完成。
下一步工作中,将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优化调整资金支出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在确定下一年度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方向时,充分考虑上一年度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年度项目工作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优化资金支出方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二是调整整合预算项目,完善绩效指标体系。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性质相同、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归并,促进项目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立足于职能,围绕年度工作任务、支出项目的预期效果,确定合理的绩效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