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
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我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0〕4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库移民工作实际,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已纳入后期扶持范围享受资金直补政策的大中型水库农村原迁移民。即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和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
二、管理原则
我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政府负总责,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组织,涉及水库移民安置的乡镇、街办和村负责落实。
三、人口核定程序
我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每年核定一次,并于每年4月1日前完成。核定工作程序如下:
1、各移民村需逐一入户与移民户本人见面,填报大冶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入户调查表(见附表1),入户调查表需移民户本人和入户核查人员签字认可。以村为单位将入户调查表进行汇总后填报大冶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核减表(见附表2),核减表经村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在村公开栏和移民湾集中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前将附表1、附表2和公示照片上报所在乡镇、街办、高新区。
2、各乡镇、街办、高新区要安排专班对移民村上报的入户调查表进行抽查并填写报大冶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入户抽查表(见附表3),对核减表逐一入户核查并填报大冶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核减核查表(见附表4),确保核减人口准确无误。以镇为单位填报大冶市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核减汇总表(见附表5)和调整后的直补资金发放花名册经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与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公示照片一并于3月20日前报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进行审批。
3、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将各乡镇、街办上报的核减表进行汇总在市大数据局“互联网+”监督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将核减表汇总表上报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进行备案并将调整后的直补资金发放花名册提交市财政局进行发放。
四、管理责任
为了加强各级部门对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监管和落实力度,确保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管理责任。
联系人:曹艳 电话:13886469766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