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大冶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提案,本年度我局共承办12件,其中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5件。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班
为了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卫东,副组长:罗三如、邓水生(常务)、冯 渊、祝高峰、黄 炜、黄君君、石霞辉、董业猛,成员:黄美芳、柯方明、黄金湖、侯 晖、杨高胜、陈 辉等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邓水生同志分管办理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
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其中大冶市建议7件、提案5件。主要涉及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港渠清淤、港堤建设、水库干渠和民垸堤防整治、湖泊保护管理等方面,办理任务分解安排具体见附件1。
三、办理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局党组专门就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确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4月1日—4月15日,各承办责任人与代表委员沟通走访或座谈,做好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3、4月16日—6月19日前,局督办领导、承办责任人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现场踏勘(沟通过程中请保留踏勘、沟通过程图像资料)并提出落实方案,完成答复初稿交督办领导审核。并将阶段性办理结果报专班办公室。
4、6月20日—7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商讨落实措施并完成答复工作,具体如下:
(1)对主办件各承办股室单位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牵头收集汇总其他相关办理部门单位的办理情况,统一答复代表、委员,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涉及面广需要市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局督办领导报告,争取市督办领导协调解决。
(2)对会办件或非第一主办件的,办理过程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7月31日前将会办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办(或第一主办)单位,以便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人大代表。在建议、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各承办股室单位要采取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组织座谈等方式,经常性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听取合理建议,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5、8月1日—8月31日全面完成向代表、委员的书面答复工作,承办第一主办件的各承办股室单位答复时必须使用局红头公函纸,并加盖局公章后向代表、委员本人当面答复(答复函四份,其中三份报专班办公室,一份送达代表、委员),并请代表、委员亲笔填写《征询意见表》(代表委员填写后的答复原件报专班办公室)。答复函必须做到符合政策、格式规范、内容详实,并根据情况分A、B、C、D四类在答复函上按规范格式加注标记。即:已经或基本办理落实的,用“A”字标明;正在或已列入计划办理的,用“B”字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办理的,用“C”字标明;无法办理落实的,用“D”字标明。
6、9月1日—9月30日前各承办股室单位要将承办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答复一式三份)和《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报送至专班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6、11月30日前组织 “回头看”进行自查,并报送所承办建议提案的进展情况;在12月31日前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各股室单位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负责,相互推诿造成影响的,将严格进行问责。
四、规范程序,严格实行督办考核
1、规范办理程序
按照市政府召开的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相关文件精神,各承办股室单位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严格按照非凡程序办理,切实保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必须保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在建议、提案办理落实过程中,各承办股室单位要采取上门走访、邀请视察、组织座谈等方式,经常性地与人大代表面商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听取合理建议,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真正将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过程转变为接受监督和促进工作的新常态。严格按要求做好书面答复(建议、提案答复模板见附件2、附件3),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笔填写《征询意见表》(见附件4、附件5)。
2、注重实效,严格实行督办考核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各承办股室单位要从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的高度抓好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针对性的抓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一 是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内容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条件具备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要克服困难及时办理落实;二是对承诺在年度计划内办理落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必须抓好跟踪办理,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理落实,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三是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复多次提出的建议、提案,要列为重点,研究长效机制,确保办理实效;四是对市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股室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向市督办领导报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正确理解和支持。局办公室要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严格考核。
附件:1、2024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表。
2、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模板。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表
序 号 | 建议/提案编号 | 代表(委员)姓名 | 议 题 | 主办或 会办 | 责 任 股室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领导 |
1 | 3号 | 李建等11名代表 | 关于加快推进大冶湖流域桃花民垸堤防综合整治的建议 | 主 办 | 水旱灾害防御股 | 柯方明 | 罗三如 |
2 | 10号 | 贺泽胜等10名代表 | 关于加快推进灵乡镇毛铺片区六个村集中供水的建议 | 会 办 | 饮水办 | 陈 辉 | 邓水生 |
3 | 11号 | 柯强胜 | 关于解决桃花大畈汛期洪涝问题的建议 | 主 办 | 水旱灾害 防御股 | 柯方明 | 罗三如 |
4 | 36号 | 万大造 | 关于修复腰村村至八角亭村段冠塘港的建议 | 主 办 | 建设监督股 | 黄金湖 | 冯 渊 |
5 | 37号 | 高 丹 | 关于对毛铺灌区干渠、支渠进行清淤护砌的建议 | 主 办 | 水旱灾害 防御股 | 柯方明 | 罗三如 |
6 | 44号 | 刘 辉 | 关于农村安全饮水的建议 | 会 办 | 饮水办 | 陈 辉 | 邓水生 |
7 | 61号 | 杜红星 | 关于加快完善基层水利设施建设 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的建议 | 会 办 | 饮水办 | 陈 辉 | 邓水生 |
附件1:
2024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安排表
序 号 | 建议/提案编号 | 代表(委员 -.)姓名 | 议 题 | 主办或 会办 | 责 任 股室单位 | 责任人 | 督办领导 |
1 | 21号 | 民革大冶市 总支 | 关于推进六湖连通项目建设工作的方案 | 主 办 | 水旱灾害 防御股 | 柯方明 | 邓水生 |
2 | 29号 | 农工委大冶 总支 | 关于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间河湖长的提案 | 主 办 | 河湖长制 工作股 | 杨高胜 | 董业猛 |
3 | 33号 | 柯敏等6名 委员 | 关于对毛铺灌区干渠支渠进行清淤护砌的提案 | 主 办 | 水旱灾害 防御股 | 柯方明 | 罗三如 |
4 | 52号 | 吕相林 | 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提案 | 主 办 | 水旱灾害 防御股 | 柯方明 | 罗三如 |
5 | 62号 | 刘 红 | 关于推进水环境治理的提案 | 会 办 | 河湖长制 工作股 | 杨高胜 | 董业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