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 行政处罚决定

冶水利罚字[2023]第1、2号   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发表日期:2023-04-28    文章来源: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冶水利罚字[2023]第1、2号   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冶水利罚字[2023]第1号冶水利罚字[2023]第2号
1处罚名称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2处罚类型罚款罚款
3处罚事由2022年实际取水量超过许可取水量2022年实际取水量超过许可取水量
4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5处罚对象黄石成美建材有限公司大冶市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铜绿山铜矿
6处罚机构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大冶市水利和湖泊局
7处罚决定日期2023.4.262023.4.26
8处罚结果罚款20000元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