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明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现决定向社会公布大冶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提供有效问题线索。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事项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大冶市商务局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大冶市商务局投诉举报。
二、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办公电话
0714-8712643。
四、通讯地址
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3区6层。
五、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大冶市商务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