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商务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大冶市商务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依法核实处理。
一、投诉、举报的对象及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大冶市商务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或者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情形。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应留下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我单位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的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14-8712643
投诉举报邮箱:1228577574@qq.com
来信地址:大冶市商务局办公室(大冶市三个中心三区六楼6072)邮政编码:435100
大冶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