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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统计局机构简介

发表日期:2024-12-23    文章来源:大冶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统计法,查处全市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按照国家和省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统一管理和核算全市地方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发布国民经济核算有关信息,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资源、物流、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围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一元多层次”战略及长江经济带等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预判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管理市直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管理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督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统计数据库、网络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领导和管理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协助管理乡镇统计分局局长、事业编制人员及以钱养事人员。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及统计学会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农”、科技、节能降耗考核工作,参与市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市统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黄玲  联系电话:0714-871232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承担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协助局机关政务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机关制度、全市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文件;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党群、纪检、监察、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合统计和核算股(法规股)。  负责人:王俊  联系电话:0714-8720908

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会、经济、科技等各项综合性统计资料,监测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预测分析;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资料》和有关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市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和数据管控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调查及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并提供财政、金融、保险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评估全市宏观统计数据,参与制定有关经济目标考核评价指数体系并协助考评及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全市统计数据信息化管理和应用开发。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全市各类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法规业务的指导工作。

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股。  负责人:方治 联系电话:0714-8723987  

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开发区、农产品加工等统计调查制度;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调查;收集、审核和汇总全市工业专业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并提供工业专业统计数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能源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服务业和社会统计股。  负责人:何西霞 联系电话:0714-8731813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业、餐饮业、个体商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服务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开展城乡划分统计,收集、整理、上报相关资料;提供城镇化率相关数据;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现代农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整理。

、二级单位(事业单位)

大冶市经济社会调查队。  负责人:董群峰 联系电话:0714-8723509

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完成上级调查队交办的调查任务;协助大冶市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规行为;完成国家统计局、省调查总队、黄石市调查总队及大冶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冶市普查中心。  负责人:陈瑜 联系电话:0714-8712326

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普查;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普查资料;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无部门管理机构。

、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大冶市统计局及二级单位均在大冶市人民政府6楼办公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714—8712327

单位负责人:周琼;二级单位负责人:董群峰、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