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大冶市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统字〔2021〕84号)和湖北省统计局《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计文〔2022〕14号)文件精神,2022年拟在我市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贵单位在收到《大冶市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12:00前将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闵清洲
联系电话:18171683559 邮箱:994764177@qq.com
附件:《大冶市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统计局
2022年4月25日
大冶市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统字[2021]84号)和湖北省统计局《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计文〔2022〕14号)文件精神,为顺应企业信息化发展需要,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流程,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打造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特色品牌,积极做好湖北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大冶市综合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规范企业统计数据生产流程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四上”“四下”企业探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研究不同专业、不同行业建账工作规范,开发较为实用的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努力实现企业原始记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湖北省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制度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操作指南,助力统计现代化改革。
二、试点对象
试点对象是大冶湖高新区、东岳街道、金湖街道按行业选取的43家试点企业。其中:工业12家,批零7家、住餐6家、房地产开发6家、建筑业6家、服务业6家。
三、试点内容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原始记录两个部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国家统计局下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中企业基本信息表中本企业涉及的主要内容。原始记录包括共性统计指标和个性统计指标,共性统计指标:本企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及工资、财务状况、研究开发费用、固定资产投资、产品(服务)价格及有关合同、能源购消存等不同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原始记录;个性指标包括:工业企业的各种产品、半成品的出入库量、销售量及价格、在制品、对外加工费收入明细等;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或决算单等;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业务管理系统经营销售明细或增值税发票、业务结算单、经营流水小票等;运输企业的运输设备、行驶里程、客货运量、吞吐量等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备购置及建设用地费用合同、项目销售明细、销售合同、工程结算单、建筑面积、合同价款、房屋用途、房屋状态等;其他各类企业经营活动的实物数量、价格、收入明细等原始记录资料。原始记录需涵盖记录日期、指标内容、计量单位、数量、计算过程、数据来源等。对于从财务系统获取统计原始记录的统计指标,需包括会计凭证号、摘要、日期、金额等主要信息。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表式详见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印发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
市统计局牵头组织专业和乡镇统计分局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和摸底,在充分调研、具体分析企业统计现状的基础上,起草大冶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经省、黄石市统计局审核后下发正式试点工作方案。
(二)软件研发阶段(从4月至5月)
组织软件开发公司研制开发软件程序,并完成电子统计台账系统设计工作,该软件系统免费发放企业使用。
(三)动员培训阶段(从4月至5月)
组织召开全市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针对不同培训主体,分批次聘请省市专业人员和软件公司进行授课,重点对试点企业及乡镇统计分局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报表制度、台账软件系统等业务培训。
(四)落实推进阶段(从5月至6月)
市统计局组织乡镇统计分局和软件公司人员深入企业安装台账软件系统,对试点电子统计台账的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收集软件系统升级修改意见,通过台账数据与常规报表比对,检验试点效果。乡镇统计分局负责对本辖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填报流程的业务辅导、填报质量的检查督促。
(五)整改提高阶段(6月)
根据工作进度需要,随机抽选企业检查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检验电子统计台账系统运行情况。同时将通报各乡镇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情况抽查结果,各乡镇要做好落实整改工作。并适时组织现场会观摩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总结评比阶段(6月底)
组织召开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总结大会,对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成果汇报材料,报省、市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重点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冶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电子统计台账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平台应用软件系统研制;认真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分批次组织好人员培训;做好序时进度、质量要求、检查实施效果等管控工作。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分别负责督促指导服务业、工业、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和批零住餐等试点企业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
各乡镇统计分局(中心)需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按进度实施试点,及时反馈试点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好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做好本辖区企业的业务指导、监控填报质量、企业答疑解惑、逐步推广等基础性电子统计台账运行中的相关工作。
基层统计人员要认真参加培训,学习统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平台操作流程,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并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交接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
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负责做好业务培训、电脑设备、软件系统程序研发和后期维护的预算经费保障。
技术保障。软件系统开发和维护主要由第三方软件开发公司负责,软件公司要配备精通程序开发研制的计算机专业人才,能够及时维护统计员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程序出错,及时处理因国家报表方法制度变化时的系统程序更新,扩展性表格及指标设置的技术支持。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报表报送、计算机使用与管理、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质量。
附件:1.大冶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
组
2.电子台账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1:
大冶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综合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辄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细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蔡 军 副市长
乐 晗 副市长
黄海东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副主任
成 员:余智彬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纪宏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柯 敏 市发改局局长
辛 勇 市经信局局长
吴著怡 市财政局局长
叶序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莉 市商务局局长
张伯承 市统计局局长
黄安青 市金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冯 猛 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张伯承任办公室主任,周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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