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大冶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序号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限 | 参与部门 | 检查人员名单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1 | 统计调查对象 | 1% | 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 |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张天雨、刘松涛、卢清华 | 按照行业信用分类标准确定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状况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生成并派发 |
检查程序:
1.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2.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3.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4.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5.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6.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