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办统计分局,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夯实企业统计基础,现就做好“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复核、申报和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星级单位申报工作
(一)星级单位自主申报。对尚未取得星级但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或者虽已经取得星级但自评能达到上一级星级标准的企业,均可以向乡镇统计分局申报,并提交《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经验收后统一认定。
(二)星级单位验收评定。
1.一星级评定。企业申报一星级(含一星级复核)的,由乡镇统计分局验收认定,验收时对照《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见附件3),报市局备案;
2.二星级及以上评定。
第一步:企业申报二星级或三星级(含二星级和三星级复核)的,向乡镇统计分局申报,乡镇初审。
第二步:乡镇评定合格后汇总向市局综合股申报,同时上报《大冶市分乡镇“四上”企业星级管理汇总一览表》(见附件4)。
第三步:市局综合股组织各专业现场核实,核实后报分管领导认定。
第四步:市局“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验收评定要求。在验收过程中,各乡镇统计分局和市局专业股室要认真对照《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见附件3),采用实地查看,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验收,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坚决取消星级单位认定资格。经复核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单位要降星或取消星级。
二、做好星级单位统计人员信息维护
对2022年元至6月份统计人员已经变更的单位,要重新上报新的统计人员有关信息资料,填写《大冶市“四上”企业星级管理统计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并提交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黄石区域内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各项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乡镇统计分局存档。
时间安排
星级单位申报时间:6月9日至6月13日;
乡镇审核认定时间:6月16日至6月20日;
乡镇资料送审时间:6月23日前将《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表》《大冶市“四上”企业星级管理统计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大冶市分乡镇“四上”企业星级管理汇总一览表》收集、整理核定后报综合股;
市局各专业股室验收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料报送要求
新申报企业除填写申报表外(申报表见附件1),还需提交以下申报验收资料:企业基本情况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各项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乡镇统计分局存档,另一份报市局综合股。(注:新增一星级和申请复核企业填报附件1,企业统计人员更换或银行账户变更填报(附件2),乡镇统计分局验收新增一星级企业及市统计局验收二三星级企业填报(附件3),乡镇统计分局星级管理情况汇总填报(附件4)。
附件:1.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表
2.大冶市“四上”企业星级管理统计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
3.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
4.大冶市分乡镇“四上”企业星级管理汇总一览表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表
企业 名称 | 企业 类型 | 法人 代表 | 拟申报(复核)星级 | |||||||||||||
统计 负责人 | 统计员 | 联系 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 地址 | 建行卡号 | |||||||||||||||
是否具备网上直报条件 | 是否建立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条目 | 自评得分 | ||||||||||||||
本单位承诺,在大冶市统计星级单位复核中,所提交的信息与实际内容相一致,对因弄虚作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统计分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专业科室意见: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
注:企业类型包括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星级标准指一星、二星和三星级。
附件2:
大冶市“四上”企业星级管理统计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姓名 | 性别 | 文化 程度 | |||
身份证号 | 建行卡号 | ||||
单位地址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 |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统计分局申报意见 | 统计分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专业科室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统计局 核定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呈报人员需附本人身份证及建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正面)。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乡镇留档,一份上报给统计。
附件3: | |||
大冶市“四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验收表 |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本单位类型是: | |||
项目 | 验收结果 | 验收得分 | |
得分合计 | |||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10分) | 1.设置统计机构,企业内部统计组织体系健全(2分)。或者虽然没有设置统计机构,但指定了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1分)。既没有设置统计机构,又没有指定负责统计工作部门的,本项不得分。 | 1.设置 | |
2.指定企业统计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统计工作(1分)。没有指定统计负责人的本项不得分。 | 1.指定 | ||
3.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统计人员(5分)。每配备一名专职统计人员得5分,每配备一名兼职统计人员得3分。 | 1.专职(
)人 | ||
4.统计人员按时参加统计业务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未按时参加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限为2分。 | 1.按时参加 | ||
二、统计工作软硬件设施(10分) | 1.统计机构或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具备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1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1.具备 | |
2.具备网上直报条件(5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1.具备 2.不具备 | ||
4、建立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4分)。包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内部报表的制定、变更和废除制度;数据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检查制度;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制度;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企业各级专兼职统计、记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 缺( )项 | ||
三、统计报表(20分) | 1.统计报表有关指标必须以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财务报表为依据(10分)。经核查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没有依据来源的,每一指标扣2分。 | 无依据( )笔 | |
2.实行网上直报(5分)。不能网上直报的星级管理一票否决。 | 1.是 | ||
3.按规定的报送时间报送(2分)。没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催报一次扣10分,催报二次以上本项不得分。 | 1.按时报送 | ||
4.依法依规上报统计报表,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各专业报表(3分)。其中,单位基本情况表属性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个指标扣1分。 | 单位基本属性指标差错( )笔 | ||
四、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30分) | 1.财务制度健全。企业根据财务核算要求,明确企业内部厂库、销售等部门数据报送渠道,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4分)。每缺失一项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 | 1.健全 | |
2.财务核算资料完整。财务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电脑等手段进行登记。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电脑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2分)。字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电脑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1分。 | 1.符合要求 | ||
3.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统计台帐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帐、进度台帐、财务台帐、历史台帐等(10分)。每缺失一项扣2分,没有的不得分。 | 1.健全 | ||
4.统计台帐的记载与统计原始记录、财务报表数据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12分)。统计台帐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的,每一笔扣1分,直至本项不得分。 | 不一致( )笔 | ||
5.将统计台帐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积累、定期整理、汇总成表册,并与同期统计报表数据相衔接(2分)。 | 1.是 | ||
五、数据质量真实(10分) | 1.上报的统计数据可核,统计数据数出有据,与原始台账和企业财务账目相一致(6分)。 | 1是 | |
2.企业生产经营数据有异常的,及时答复统计机构的查询,对统计机构查询有书面说明(4分)。 | 1.有 | ||
六、统计资料管理(10分) | 1.统计资料保存期限(6分)。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内部报表、上报的月度、季度等进度统计调查表保存5年以上(6分)。差一年扣2分。 | 相关记录、台账、报表保存( )年 | |
2、按照统计信息化的要求,运用电脑管理统计资料和统计电子台账(4分)。 | 1.是 | ||
七、统计分析(4分) | 1.提供统计机构认可的统计分析(4分)。每篇2分。 | 提供( )篇 | |
八、法制建设(6分) | 1.企业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组织领导本单位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有学习制度(3分)。 | 1.是 | |
2.企业要积极参与并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3分)。 | 1.是 | ||
九、否决项目 |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 1.有 2.无 | |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 1.有 2.无 | ||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 1.有 2.无 | ||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 1.有 2.无 | ||
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 1.有 2.无 | ||
6.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或《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行为。 | 1.有 2.无 | ||
验收组负责人: 验收人: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 ||||||||||||||||||||
大冶市分乡镇“四上”企业星级管理汇总一览表 | ||||||||||||||||||||
序号 | 乡镇 | 卡 号 | 企业名称 | 统计人员 | 专业 | 星级管理级别 | 标 准(元/月) | 数量 | 实发 金额 | 备 注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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