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大冶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区·还地桥镇经发局,金湖街道、东岳路街道统计中心,各乡镇(场)统计分局,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大冶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1日
大冶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统办文〔2022〕3号)、黄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黄统计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检查对象及内容
根据湖北省统计局、黄石市统计局相关要求,执法检查需涵盖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和能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统计等内容,主要检查企业已报送验收的最近一个月(季)度主要统计指标(见附件)。
二、执法检查时间
现场执法检查在9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执法检查报告等资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统计局综合统计和核算股(以下简称综合股)。
三、实施步骤
大冶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由综合股具体组织实施,高新区、临空区·还地桥镇经发局,金湖街道、东岳路街道统计中心,各乡镇(场)统计分局和局机关各股室配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安排见《2022年统计调查单位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冶统发〔2022〕8号)。
(一)抽取检查对象。市局各相关专业股室要结合实际,根据黄石市统计局29家执法检查数量(其中“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6家)和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25%、商贸服务业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低于20%标准,结合“同一企业一年内不得进行两次及以上的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不与本年度数据核查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重复”要求抽取执法检查企业名单,于6月24日前报综合股。综合股6月24日前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在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检查对象抽取工作。
(二)确定执法人员。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相关规定,开展执法检查需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2名及以上人员参与。鉴于今年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黄石市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黄石监测分局将委派业务骨干协助开展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
(三)开展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执法前,至少提前一天将检查通知书书面送达被检查企业,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执法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按照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现场核实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分局(中心)要及时衔接相关企业做好准备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准备待查资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检查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资料的,原则上一律视为没有资料。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遵循执法检查工作程序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如实记录相关信息,认真收集有关证据,做好案卷立卷归档。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问题,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大冶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典型案件等相关信息将按照有关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附件: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和重点指标
附件
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和重点指标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抽取数量 | 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数量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 | 8 | 2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6 |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 | 4 | 2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 | 2 |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1 | 1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2 | |
7 | 规上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2 | 1 |
8 | 能源 | 能源消费量 | 1 |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2 | |
10 | 企业研发 |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