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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2-01-17    文章来源:大冶市统计局

大冶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 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大冶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接市政府信息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有关统计信息的内容,统计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局综合统计和核算股负责对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公众检索查阅、咨询、申请公开服务。初步统计,我局在统计信息栏目发布数据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明确组织领导对政务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围绕重点领域、基础信息、统计解读、决策和执行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等方面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避免出现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务进行及时公开,做好政务信息的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清除废止和失效文件,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大冶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统计局门户网站以及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统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每月对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大冶市统计局未发布新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办理,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大冶市统计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大冶市统计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动态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工作由于统计业务中心工作较多,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情况;二是政府部门需要统计数据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了解不多,我局在数据公开后宣传不够,导致部门还是线下申请提供数据较多。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安排专人对接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尤其是主要经济指标和依申请公开数据,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二是在政府部门对接工作时,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告知查询主要经济数据的途径,拓宽数据提供的渠道,避免部门同志多跑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发布了《大冶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

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2021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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