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二批)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大冶市星半岛酒吧服务馆 | 个人独资企业 | 石建峰 | (冶)文综罚决字〔2023〕第005号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行为 | 2023年5月29日19时34分至20时30分,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陈志红(17020121026)、熊晖(17020121033)对位于大冶市湖滨路10号,大冶市星半岛酒吧服务馆法定代表人(石建峰)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执法人员要求该场所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场所无法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作出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责令该场所停止经营活动。经立案调查,大冶市星半岛酒吧服务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行为情况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的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 予以取缔,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0元 | 1.2 | 2023/7/12 |
2 | 大冶市百金瀚娱乐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黄桂萍 | (冶)文综罚决字〔2023〕 034号 | 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和放映权,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2023年7月11日21时,大冶市还地桥派出所联合市消防大队、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大冶市百金瀚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正在营业,但该场所不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已另案处理);执法人员在V88号、V66包间内的点歌系统中随机抽查了5首歌曲﹝我心仍在》(作词:許常德、劉德京;作曲:DANNY BECKERMAN;原唱:林憶莲、杜德偉);《電台情歌》(作词:姚謙;作曲:王治平;原唱:莫文蔚);《傷心太平洋》(作词:陳没;作曲:中岛美雪;原唱:任賢齊);《哭個痛快》(词、曲:小蟲;原唱:任賢齊);《後来》(作词:施人誠;作曲:玉城千春;原唱:劉若英)。对上述歌曲该场所既不能提供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授权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相关小版权人的授权证明材料。经立案调查,大冶市百金瀚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内,通过歌曲点播系统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和放映权,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情况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 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 1.5 | 2023/8/9 |
3 | 大冶市城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郭耀 | (冶)文综罚字〔2023〕第033号 | 未配备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 2023年3月15日、6月28日和7月4日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张希(17020121034)、范盛雄(17020121027)分别三次向位于大冶市高新区青松路1号的大冶市城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大冶劲牌体育馆--游泳馆)负责人郭耀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游泳池面积共1250平方米(长50米、宽25米),泳池内已有多名消费者正在游泳,该场所三次均未按要求配备足额救助人员。经立案调查,大冶市城发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中未配备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行为情况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 | 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5 | 2023/9/5 |
4 | 同慧英语培训中心 | 自然人 | 胡雪芬 | (冶)文综罚字〔2023〕第042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发行非法出版物 | 2023年7月28日18时00分至2023年7月28日18时35分,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张希(17020121034)、范盛雄(17020121027)接线索举报向位于大冶大道嘉禾国际三楼内同慧英语培训中心现场负责人熊婷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场所仓库储存了名为《Treasures》和《Practice Book0》图书和同慧英语期刊,同时发现该场所并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立案调查,同慧英语培训中心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行为情况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三十一条之规定。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以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 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 | 警告,没收非法出版物640册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2 | 2023/10/11 |
5 | 大冶市张骏教培中心 | 自然人 | 张骏 | (冶)文综罚决字〔2023〕043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发行非法出版物 | 2023年08月01日09时45分至10时25分,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张希(17020121034)、范盛雄(17020121027)在与教育局联合检查中,向位于金湖大道永胜村加油站附近一独栋别墅内张骏的培训机构,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摆放了《新观察》《学思用高中数学必须第二册》等图书,但该场所并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立案调查,大冶市张骏教培中心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的行为情况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三十一条之规定。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以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 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 | 没收非法出版物496册,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2 | 2023/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