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大冶市委、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红十字会,各乡镇(场)、街道:
为科学谋划2025年健康大冶行动(爱国卫生),市卫健局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爱卫办【2025】1号)的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起草了《2025年健康大冶行动(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请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18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市卫健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自汉 联系方式:8712207
电子邮箱:2582849682@qq.com
附件:2025年健康大冶行动(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
2025年健康大冶行动(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5年全市健康大冶行动(爱国卫生)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营造健康环境,提高健康意识、大力开展健康行动、持续提升健康水平;进一步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健康大冶行动(爱国卫生)。
一、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一)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大力开展以清洁家园、除害防病、周末大清扫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水平。结合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以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对城市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秩序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城市“十乱”现象进行整治,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对照省级标准进一步提档升级,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垃圾污水分类处理。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500吨,焚烧处理占比达到100%;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工作。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在农村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源头分类减量模式;在城市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推广“两袋对两桶”简便分类方法,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协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规划布局、建设施工、管护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
(三)持续改善健康支持环境。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人口,规模化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比例达到100%。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肉类产品违法违规等专项整治,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和量化等级评定全覆盖。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
二、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四)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知识普及,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卫生健康主题宣传节点,大力普及新版“健康素养66条”。积极参加省、市健康科普大赛、中医药大赛,引导医务人员参加健康宣教,落实好“一病两方”。开展系列公众自救互救培训活动,培训完成初级红十字救护员2000人,持续推进城区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1-2个点。(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红十字会,各乡镇(场)、街道)
(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绿色出行”“分餐公筷”“垃圾分类”“健康乐跑”“三减三健”等行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家·味道”等活动,培训500名家庭健康指导员。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提升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计生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六)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做好第38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化禁控烟宣传教育,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尚。巩固提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开展公共场所禁控烟监督执法,加强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提升戒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七)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服务。全面突出“健康饮食 *合理膳食”主题宣传,做好全民营养周、“5.20”学生营养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营养规范服务年为契机,深化肥胖、糖尿病等8个食养指南的推广应用;聚焦节气、节日、开学等重要节点,围绕合理膳食行动、食养指南等内容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宣教,引导公众优化膳食结构,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充分发挥营养指导员作用,针对“一老一小”、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高专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 市卫健局、市教育局)
(八)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持续增加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项目。办好全民健身日等主题赛事活动,提升办赛品质和群众参赛体验。建强健身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大讲堂”“公益行”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
三、扎实开展重点疾病防治
(九)突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进一步完善全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实现基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站建设全覆盖。依托市县两级防治中心加强技术指导帮扶,强化疾病防治质量控制,大力推广普及基层溶栓适宜技术。持续推进“三高共管”,免费筛查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39.96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持续推进癌症早防早治。组织开展肿瘤宣传周宣传活动,继续做好肺癌、上消化道癌等癌症筛查,开展形式多样的多癌种早癌筛查工作。开展基层癌症防治技术能力培训5场以上,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肿瘤登记监测工作。逐步提升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一)做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加强呼吸学科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呼吸学科规范化建设。成立县域呼吸质控中心,基层慢阻肺防治站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广“无创呼吸机在慢阻肺病中使用”适宜技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基层肺功能检测技术和能力,不断提高居民慢阻肺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二)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疫情风险研判,提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流感等重点常见传染病防控。(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三)强化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充分发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重精患者救治和服务管理。以精神卫生服务年为契机,狠抓精神疾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诊疗能力水平。积极推进心理健康促进,加强学生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和干预,全面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教育局)
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十四)持续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做实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开展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推进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五)持续加强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完成视力筛查不少于3000人。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开展四年级以上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做好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
五、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建设
(十六)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巩固情况评估,建立爱国卫生部门长效协作机制,推动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爱卫工作,使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街道)
(十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借鉴学习和经验交流,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深入践行“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积极推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共建共享,增强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的合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强化基层社会健康治理,继续开展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市(县)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建设样板,遴选上报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六、强化病媒生物防制
(十九)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和风险预警。组织开展鼠、蟑、蚊、蝇等主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和对常用杀虫剂的抗药性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重点关注登革热等输入性虫媒传染病疫情传播风险,做好风险预警和综合防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二十)落实综合防控。加强病媒生物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落实水体“六清”措施,建立完善滋生城乡接合部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结合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以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对城市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秩序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城市“十乱”现象进行整治,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对照省级标准进一步提档升级,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垃圾污水分类处理。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500吨,焚烧处理占比达到100%;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工作。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在农村推广“一坑两桶三上门”源头分类减量模式;在城市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推广“两袋对两桶”简便分类方法,基本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医废危废等处置能力建设。协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规划布局、建设施工、管护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
(三)持续改善健康支持环境。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人口,规模化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比例达到100%。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肉类产品违法违规等专项整治,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和量化等级评定全覆盖。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
二、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四)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知识普及,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卫生健康主题宣传节点,大力普及新版“健康素养66条”。积极参加省、市健康科普大赛、中医药大赛,引导医务人员参加健康宣教,落实好“一病两方”。开展系列公众自救互救培训活动,培训完成初级红十字救护员2000人,持续推进城区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1-2个点。(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红十字会,各乡镇(场)、街道)
(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绿色出行”“分餐公筷”“垃圾分类”“健康乐跑”“三减三健”等行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健康家·味道”等活动,培训500名家庭健康指导员。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提升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计生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六)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做好第38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化禁控烟宣传教育,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尚。巩固提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开展公共场所禁控烟监督执法,加强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提升戒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七)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服务。全面突出“健康饮食 *合理膳食”主题宣传,做好全民营养周、“5.20”学生营养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营养规范服务年为契机,深化肥胖、糖尿病等8个食养指南的推广应用;聚焦节气、节日、开学等重要节点,围绕合理膳食行动、食养指南等内容持续开展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宣教,引导公众优化膳食结构,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充分发挥营养指导员作用,针对“一老一小”、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高专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 市卫健局、市教育局)
(八)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持续增加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项目。办好全民健身日等主题赛事活动,提升办赛品质和群众参赛体验。建强健身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大讲堂”“公益行”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
三、扎实开展重点疾病防治
(九)突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进一步完善全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实现基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站建设全覆盖。依托市县两级防治中心加强技术指导帮扶,强化疾病防治质量控制,大力推广普及基层溶栓适宜技术。持续推进“三高共管”,免费筛查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39.96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持续推进癌症早防早治。组织开展肿瘤宣传周宣传活动,继续做好肺癌、上消化道癌等癌症筛查,开展形式多样的多癌种早癌筛查工作。开展基层癌症防治技术能力培训5场以上,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肿瘤登记监测工作。逐步提升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一)做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加强呼吸学科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呼吸学科规范化建设。成立县域呼吸质控中心,基层慢阻肺防治站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广“无创呼吸机在慢阻肺病中使用”适宜技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基层肺功能检测技术和能力,不断提高居民慢阻肺知识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二)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疫情风险研判,提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流感等重点常见传染病防控。(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三)强化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充分发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重精患者救治和服务管理。以精神卫生服务年为契机,狠抓精神疾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诊疗能力水平。积极推进心理健康促进,加强学生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和干预,全面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教育局)
四、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十四)持续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做实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工作,开展孕妇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推进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五)持续加强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完成视力筛查不少于3000人。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开展四年级以上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做好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
五、积极推进健康城镇建设
(十六)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巩固情况评估,建立爱国卫生部门长效协作机制,推动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爱卫工作,使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街道)
(十七)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借鉴学习和经验交流,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深入践行“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积极推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共建共享,增强全方位促进人民健康的合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强化基层社会健康治理,继续开展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市(县)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建设样板,遴选上报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六、强化病媒生物防制
(十九)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和风险预警。组织开展鼠、蟑、蚊、蝇等主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和对常用杀虫剂的抗药性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重点关注登革热等输入性虫媒传染病疫情传播风险,做好风险预警和综合防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二十)落实综合防控。加强病媒生物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落实水体“六清”措施,建立完善孳生地长效处理机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技术培训,提升“四害”防制能力。持续做好社区公共外环境和日常消杀工作,开展社区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价。全市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街道要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日常消杀或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定期灭“四害”,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控制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二十一)加强社会宣传发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病媒生物危害及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使广大市民认识到“四害”危害健康,掌握正确灭“四害”方法,提高公众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